自2010年开始,临汾市古县从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用于奖励养殖规模场、小区养殖户及其他为畜牧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对规模养殖场实施“以奖代补”,充分发挥其在圈舍建设、品种改良、科学管理、安全生产、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对正发展的养殖场(户)适度奖励,鼓励其向大户看齐,通过艰苦创业、努力经营,做大做强养殖业;对积极协调促进畜牧业发展的单位、个人适当奖励,以表彰其在出谋划策、招商引资过程中做出的贡献。
奖励政策的落实,将有力促进县域畜牧业实现规模化养殖、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科学化管理的健康发展,开创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