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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设专项资金奖励土地流转

时间:2011-05-09 09:59 鑫报 点击:我要评论

热门标签: 土地流转 奖励 专项资金 甘肃

中国驰名商标网消息:甘肃省农牧厅、财政厅印发《甘肃省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通知,重点支持四大方面、每年扶持50个乡镇、30个经营主体。“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资金将对土地流转工作突出的县(市、区)进行奖励,每年以奖代补20个县,每县奖励30万元。”

“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资金将对土地流转工作突出的县(市、区)进行奖励,每年以奖代补20个县,每县奖励30万元。”昨日,省农牧厅、财政厅印发《甘肃省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通知,以此解决制约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关键问题。

补助资金

重点支持四大方面

根据《办法》要求,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专项补助资金。我省力争到2015年,形成信息准确、合同规范、服务到位、运转协调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指导服务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以奖代补资金重点对土地流转工作突出的县(市、区)进行奖励;支持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土地流转经营主体扩大再生产;支持政策培训和宣传。

对全省土地流转工作突出的县(市、区),每年由省农牧厅、省财政厅联合考核后予以奖励。奖励资金重点用于进一步完善本县(市、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新建(或改扩建)土地流转纠纷仲裁庭等。每年以奖代补20个县,每县奖励30万元。

每年扶持50个乡镇

30个经营主体

对土地流转农户5%以上、土地流转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有固定服务处所和人员的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省上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用于服务设施建设。每年择优扶持50个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建设,每个安排以奖代补资金4万元。

同时,对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土地流转程序规范、当年流转农户土地面积500亩以上、流转限期在5年以上、实施连片开发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依据其流转规模、效益和特色优势产业布局等,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扶持。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运作规范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有章程、股权证书、实行“保底分红”)优先予以扶持。每年支持30个土地流转主体,每个安排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

省农牧厅、财政厅每年根据全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际,制定下发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的申报条件和支持重点。同时,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将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采取鼓励、引导措施,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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