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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种药品与保健食品违法发布广告欺骗消费者

时间:2011-07-12 15:01 北京日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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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驰名商标网-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日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曝光了8个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保健食品,并提醒消费者在医生指导下购药。

本次公开曝光的药品和保健食品包括:北京长城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利脑心片”、西安大唐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醒脾开胃颗粒”、云南通用善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溶栓脑通胶囊”、呼伦贝尔松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舒筋丸”、内蒙古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抗骨质增生丸”、贵州飞云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隔山消积颗粒”、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前列清茶”、保健食品“智灵牌冬虫夏草胶丸”。

国家食药监局公告称,这些药品、保健食品的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公告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应谨慎购买。

淘宝网涉足网上卖药近来引起争议不断。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8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淘宝网没有取得网上售药资格,目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淘宝网进行查处,要求其尽快整改。

国家食药监局稽查局处长王松林说,通过互联网销售药品,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必须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编号。淘宝商城只取得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没有交易资格。

他介绍,目前,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药品交易的单位共有69家,其中38家可向个人售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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