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网-讯】未经艺术家本人授权出版的视觉语言丛书《美国概念艺术家劳伦斯维纳》和《德国现代艺术巨匠约瑟夫波易斯》。
未经著作者方振宁本人授权出版的《东京流行》内页。
从前天起,建筑及艺术评论家方振宁通过微博发了一系列“朱锷大盗案例”的文章,直指设计师朱锷曾将自己编辑的四本原稿书出版却不为其署名,及朱锷所编的视觉语言丛书几乎都没有授权等多起侵权事件,引发了中国设计界的广泛关注。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方振宁称此次曝光朱锷的多起侵权事件,是因为侵权的事不能容忍。对此,朱锷回应称,曾经的这些事对方振宁有点不公平,对其表示抱歉。
质疑:朱锷出版多未经授权
因看到自己博客上的文章、图片几乎不变地被设计师朱锷发在微博上,从前日开始方振宁在微博上连发11条“朱锷大盗案例”,每条内容都曝光了朱锷不同的侵权事件,由此引发中国设计界的关注,被网友称为“年度设计界第一大盛事”。
方振宁告诉记者,除了博客文章,自己多年来亲历被朱锷侵权等事件,比如1999年自己就曾建议朱可以参照日本百元商品店的做法,做10元一本的书,并托人把自己编辑的四本书原稿带给朱,“2000年,我回国在深圳书城发现我的这四本书全都被朱锷出版了,但没有署我的名字或把名字署错。”朱锷称经调解,他本人自费给方振宁出版了一本作品集。方振宁称,“我提供了近500张幻灯片给他,却一直未见出版。不过2003年,朱锷对我作品的模仿却收在《我的废纸:朱锷的设计作品集》中。”
方振宁还称,朱锷所编的视觉语言丛书几乎都没有授权。比如《美国概念艺术家劳伦斯维纳》,朱锷没有得到劳伦斯维纳的授权,也没有得到360度画廊老板的授权。
方振宁告诉记者,自己并未将被侵权的事诉诸法律来解决,是因为赢点钱对其意义不大,“朱锷的设计出版还是比较专业,他现在是能影响中国设计界的人,但书的品质和人的品质有差距。如果让大家都跟着学这种盗版、侵权的做法,中国设计界会变成什么?”
回应:对事实表示抱歉
面对方振宁微博上的曝光,朱锷昨日回应表示,方振宁提到的几件事是事实,“包括此前出10元一本的书这些事对方振宁来说是不公平,自己表示抱歉。”
朱锷告诉记者,自己此次在微博上用了方振宁的文章,但没有署其名字,看到方振宁提出后便马上删了。与此同时,方振宁在微博上所说的出版10元书没署其名确是事实,“但这事前几年与方振宁已经解决过了”。而对于《美国概念艺术家劳伦斯维纳》一书,朱锷称自己是没有得到劳伦斯维纳的授权,但得到了360度画廊老板的授权。至于方振宁为此书所写的序的署名由iFANG(方振宁的网名)写成IFAG,“那是署名署错了。方振宁提出后,我答应重印的时候改回来,但后来这本书没有再往下做。”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国内设计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支持方振宁追究的态度,设计师本应是最支持、最尊重知识产权、著作权的一群人,不应该窃取别人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