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之死让整个世界为之震动。在美国,沃尔特·艾萨克森刚刚在9月21日推出的《乔布斯传》销量在24小时内增长37400%;在法国,BFM电视台索性把直播现场搬到巴黎苹果专卖店;在日本,苹果迷拥到著名的秋叶原,组成了苹果LOGO的造型……在电脑类消费电子产品不长的历史上,成功的名字可以排出长长一串,如此有人缘的“掌门人”,恐无人能与乔布斯相比肩。
然而痴迷技术、苦研禅学的乔布斯其实并“不合群”,而他的“苹果”则更为“不合群”。不错,苹果系列产品,尤其“3i”,无不具有结构简单、功能简明,操作上手快的特点,但不论是PC时代的苹果笔记本,还是i-Pod、iPhone或iPad,都不是很“亲民”、很“合群”的产品:软件兼容性差、功能多样性不突出,早期的苹果PC型号非但对当时的主流单机电脑游戏十分挑剔,且无法运行当时一些主流应用软件;iPhone的多功能属性和传统手机比固然卓尔不群,放在智能手机堆里却并不突出;最新的传奇iPad,第一代居然没有摄像头,而即便最新的一代也没有USB接口,文件传输和转换对它的使用者而言,始终是头疼的事。
令人惊奇的是,“不合群”的乔布斯却偏偏获得了成功:苹果-II开创了家用微电脑时代;iPod改变了商业音乐市场的格局;iPhone让几乎所有传统手机都成了过时货;iPad则更是几度造成洛阳纸贵、万人争购的奇景……他没有去迎合消费者,却获得了消费者的迎合;他没有趋附时尚,自己却一次又一次创造了时尚。这究竟是为什么?
正如一位业内人士所评论的,乔布斯最伟大之处,是他“总想做些和别人不同的事”。当他复出江湖之际,硅谷里无数中小企业都在做PC,他决定另辟蹊径,从MP3播放器入手;当早就预言平板电脑将大行于世、并把iPad的成功当做平板电脑的的成功之际,他却毫不含糊地说,iPad根本就不是什么平板电脑,“iPad就是iPad”。
他的电子产品不再是单调的数字机器,而是和生活、时尚、艺术有机结合在一起,苹果的广告从不像IBM那样铺天盖地,对此乔布斯曾说“产品才是最好的广告”,他是一个能最先看到新技术中蕴含商机的技术派,这就是他总是领先一大步的关键所在所有这一切,都可归结为三个字:独创性。
正是因为对独创性的追求和执着,乔布斯才没有像他的竞争对手那样,亦步亦趋,最终泯然众人;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独创性”,“不合群”的苹果才总能掘到第一桶金,并独占由自己开拓的全新市场很长一段时间。
中国已是制造业大国,苹果最新产品的许多部件正是在中国制造,某些沿海地区的厂家,更可惟妙惟肖地“山寨”出功能不亚于甚至多于“3i”的电子产品,但缺少了这种“独创性”,一味依赖原型、原产业链和原市场,日复一日地“山寨”,终难摆脱外围、底层产业惨淡经营、食人弃余,甚至仰人鼻息的被动局面。从乔布斯和苹果的成功,“中国制造”理应获得一些启迪。
乔布斯的“不合群”之所以能脱颖而出,和美国社会氛围鼓励创新,社会制度体系保护专利者知识产权和利益,以及拥有鼓励知识产权拥有者和小本经营者创业的完善机制有关,类似乔布斯这样起家车库、白手起家,终成大业者不知凡几,从爱迪生时代到今天的电子消费时代,可谓江山代有才人出。
有人曾痛惜,乔布斯后,苹果将不再是昔日的苹果,这或许是事实,但在这种鼓励创新、保护创业的机制下,新的独创性、新的挑战者会不断涌现,即便乔布斯不死,他和他的苹果也势必成为新一代创新者“打倒”的目标。这种创新层出不穷的生命力,和确保这生命力源泉四季不涸的机制,更是国内有关各方所必须重视、必须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