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过程中,可于正式立案前或审理过程中,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委托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今天,首批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名录向社会发布。
据了解,首批公布的调解组织从“十二五”时期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行业协会中选出,包括北京电子商会、北京服装纺织协会、北京软件行业协会、北京信息产业协会、北京商标协会等七家单位。
近年来,随着首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量迅猛增长,审理难度不断加大,各种疑难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以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以司法保护为主导,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相互配合的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