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8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大纲》中就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企业海外发展的措施,其中包括制定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重大事项预警等制度,支持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境外取得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预警与应急机制,鼓励市场主体依法应对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和法律诉讼,提高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扶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产业化项目,大力提升中介组织涉外知识产权申请和纠纷处置服务能力及国际知识产权事务参与能力等等。
而今年2月,国家九部门也发出了《关于加强企业境外参展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从国家层面提出了应对国外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的十项措施:引导企业加强境外参展知识产权管理,指导组展单位加强对企业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审查,积极提供境外展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加强与境外展会主办方沟通和协调,加大知识产权滥用的对外交涉力度,鼓励企业申请、注册和购买境外知识产权,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培养,积极宣传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成就,加强对境外参展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的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