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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赎回“飞天”商标 结束20年付费史(2)

时间:2011-12-27 16:06 未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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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飞天”商标的估值角度观察,其目前的价值早已逾亿元。2002年,贵州当地法院关于贵州粮油债务问题的“第14号民事裁定书”显示,“贵州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拥有的茅台飞天注册商标专用权,折价5000万元抵偿给了贵州省商贸国有资产管理公司”。

尽管该裁定结果由于当地政府的介入而未能执行,但时任贵州粮油公司总经理张炸力表示,“飞天”商标价值肯定不止5000万元,只是由于当时是出于抵债原因,且给予当地政府出于保护贵州名牌的考虑,才协调转让。”

而另一份更有说服力的资料来自2002年3月15日湖北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一份《贵州茅台酒“飞天”牌商标权资产评估报告书》,据该评估结果称,“飞天”商标的评估价值为7.07635亿元。“这还是2002年时的估值,当时贵州茅台股价仅30余元,根据其目前的价格,飞天商标的价值或达数亿元”,上述知情人士称。

此外,有白酒行业分析人士认为。“飞天”商标的回购之后,茅台酒厂每年将不再向贵州粮油付500万元的商标使用费,同时可以杜绝市场中其他白酒品牌继续使用“飞天”商标的现象,利于贵州茅台商誉维护和品牌价值的提升。(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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