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记者从广西南宁市卫生局获悉,由于存在着利用医保系统为参保人员造假骗保行为,南宁长江医院、博大医院、望州岭医院3家医院,已经被南宁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处罚:解除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或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3个月。
南宁市卫生局和南宁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调查表明,上述3家医院各自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南宁博大医院存在为参保人员住院进行医保“优惠”结算、挂床住院、伪造病例等行为;南宁长江医院、南宁望州医院存在为参保人员住院进行医保“优惠”结算、挂床住院等行为,以上三家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医保中心对这三家定点医疗机构作出如下处理:一是解除南宁市医保中心与南宁博大医院签订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二是终止医保中心本年度与南宁长江医院、南宁望州医院签订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要求此两家定点医疗机构限期三个月内完成整改,中心视整改检查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定点服务协议。
南宁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唐明告诉记者,医疗服务机构要给参保人员“优惠”,不能对参保人员个人负担部分进行所谓的“优惠”。按照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住院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先支付一定的起付额,再根据不同额度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一定的比例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