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分析:
在企业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资本运营过程中,资产评估是一个重要的工作环节,具有关键性作用。而在我国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无形资产特别是商标资产的价值评估存在着被忽视、评估方法难以确定等问题,这势必使被评估企业的利益受损,造成不公平的资产交易和竞争。目前商标价值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有关商标评估的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管理局曾在1995年颁布《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规定企业转让商标或以商标权投资,应当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接着1996年又颁布了《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但该办法只对商标评估机构的条件、业务范围及评估原则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规定,而对商标价值的构成、评估的具体方法等商标评估的实质内容未予明确,操作性不强。然而这两个规章在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被废止。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商标评估的法律法规。
(二)评估机构不规范、违法评估法律责任不明确
商标等指知识产权的评估技术含量高、程序要求严格,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然而,在现实中,我们未能形成真正独立客观、公正、的资产评估执业体制。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执业中业务素质未达到专业要求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导致评估结果失实,法律责任未明确,使评估报告使用者权益受到影响,常常出现评估结果与实际状况差距极大的问题。
(三)评估方法不科学、标准不统一
按照国际惯例,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方法的选择一般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理化状态及市场上可资利用的资料等有关。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也不同。从评估对象和市场条件看,无形资产的投入产出具有弱对应性,账面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和虚拟性,研制与开发耗费也具有非标准性,这些特征都限制了成本法和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而收益法中无形资产的客观环境(如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质量、效率等)对无形资产收益预测有重大影响。同时,由于这种收益是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分析企业所处的外界市场环境和行业竞争程度也是预测无形资产收益额时不容忽视的环节。而目前我国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极不规范,这无疑也会加大收益额预测的风险。使得评估标准不统一,存在高估低估的现象。
建议:
1、针对当前商标评估无法可依的状况,应加强商标评估立法,制定商标评估的统一法律规范,详细规定商标评估的形式、时间、表现、机构及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商标价值评估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
2、在商标评估立法时要明确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法律责任。
3、建立科学的商标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并通过法律法规将其确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