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员 | 登录 | 加入收藏 | 信息发布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 排行榜 申请认定 维权保护 理事会 商标学院 行业信息 品牌视频 品牌论坛

物美被曝账单与价签不符:矿泉水标1.1元收1.5元

时间:2012-04-23 09:44 京华时报 点击:我要评论

热门标签:

 物美账单与价签不符 自称促销后未变价

(中驰商标网讯)昨天下午,市民邢先生在物美大卖场大兴店购物时发现,农夫山泉矿泉水的标签价格为1.1元,收银账单价格却为1.5元。卖场客服负责人表示,促销后由于工作人员的疏漏导致未能及时变价。

昨天下午3点左右,市民邢先生和朋友在物美大卖场大兴店购买矿泉水。“我比较了一下,发现农夫山泉500毫升的矿泉水只有1.1元,比平时便宜”,结账时,收银台却显示价格为1.5元。“我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特意回到饮料区,确实标的是1.1元”。邢先生拿着价签和小票来到服务台,对方表示愿意4毛退还差价,但遭到邢先生拒绝。

昨晚,物美大卖场大兴店的客服科科长相女士解释说,此前促销时,农夫山泉的价格是1.1元,后来自行变价时,促销员忘记撤换价签,导致收银账单价格与价签价格不一致。相女士承认是卖场工作人员的疏忽,对顾客表示歉意。

(编辑:editer)

    相关新闻
    Copyright 2002-2012 www.21s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驰名商标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2691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2005391-3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品牌地理 | 品牌百科 | 招商加盟 | 中华老字号 | 十大品牌 | 品牌导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