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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业对财政贡献超8% 官员称控烟就是卖国(2)

时间:2012-06-07 10:21 时代周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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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论及控烟局势,两人不约而同提及3月下旬第十五届世界烟草或健康大会上,世卫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的发言,“我们的敌人——烟草行业已经变换面孔和策略。这匹狼不再披着羊皮,它已张开血盆大口。”

吴宜群和她领导的新探健康为“阻击”烟企的干扰已四处奔走多年。比如,2008年6月,广西桂林举行奥运圣火传递,第二位火炬手是广西中烟的一位总经理,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要将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融入真龙(一种香烟,编者注)品牌的发展中,继续传递做大做强真龙品牌的激情。”

看到报道后,吴宜群立即给北京奥组委写去长信,认为这是变相的烟草广告,是对奥运精神的亵渎,但无人理睬。于是,她又马上求助于世卫组织,此后,在后者的干预下,类似的文章再未见诸报端。

吴宜群的“盟友”许桂华团队亦有成功的记录。2009年7月,在她的呼吁下,上海世博局退回了烟企对中国馆的2亿元捐赠;同年10月,也是在她的努力下,第十一届全运会退还了所有来自烟企的捐款。不过,更多时候,这些控烟人不得不无奈地面对现实。

譬如,2010年7月,北京卷烟厂与希望工程捐助中心共同举办了一项长跑助学活动。这与《控烟公约》的精神相悖,吴宜群于是不断写信反对,并准备进行公益诉讼,而结果却让她大跌眼镜。

“这项活动最后遭到了处罚,因为主办方竖了几块大牌子,上面出现了烟企的名字,这被工商部门认定为未经批准投放烟草广告。但罚谁呢?最终竟罚了那个制作广告的公司。”

最让吴宜群无奈的是,有记者就此事追问希望工程捐助中心,其答复称,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必须拒绝这样的爱心。

“在他们眼里,《控烟公约》被直接无视了。”回忆起这场“胜利”,吴宜群没有丝毫兴奋,甚至有些苦涩。

“你有政策,我有对策”

如何才能抵制烟企的干扰?

许桂华的意见或许代表了不少控烟人的想法:尽快调整中国的控烟履约机制;尽快实行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的政企分离;尽快出台符合《控烟公约》要求的国家烟草控制规划。

2006年1月,《控烟公约》在中国生效。而6年后,国家层面的控烟规划仍未出台,今年两会,面对质疑,工信部部长苗圩承认“控烟不力”,并坦言“规划仍在制定之中”。

而据知情人士对时代周报披露,致使规划“搁浅”的关键之一在于,卫生部坚决要求写入“警示图形上烟包”这一条,而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一队人马两块牌子”的国家烟草专卖局执意不肯。

事实上,按照规定,《控烟公约》生效3年后,所有卷烟制品的包装上都应有“宜占可见部分的50%或以上,但不应少于30%”,并且“轮换使用”,同时能够“准确说明使用烟草后的有害后果”的健康警语,最好有警示图片。

然而,你有政策,我有对策。2006年,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课题组编写了《对案及对中国烟草影响对策研究》一书。这成为烟企应对控烟的策略总汇。

而有关“烟包警语”,该书指出,我国不采取图片或象形图警示;警语内容应结合国情,不可采取欧盟、加拿大等地过于偏激的用语;建议警语面积达到30%的底线即可,最好放置在侧面;建议轮换周期最低为1年,周期太短不利于企业生产,亦不利于消费者辨别真伪。

如此的博弈反复上演,比如烟草广告。根据《控烟公约》,履约5年后的中国应杜绝所有烟草广告。“这几年,每年两会都有超过30人签名的提案,要求尽快修订广告法第18条,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卫生部和工商管理总局亦表示支持,但到了烟草专卖总局却被挡了回来。他们说,目前的广告法已足够完善,不需要修订。”吴宜群回忆称。

目前,国家烟草专卖局的主管单位为工信部,而“控烟履约领导小组”的组长单位也是工信部,成员包括卫生部等8个部委。同时,中国烟草总公司与国家烟草专卖局政企合而为一。

这一怪象可以从姜成康的三个身份上窥见,目前,他既是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又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还是工信部党组成员。

“管理烟草生产的部门承担烟草控制的职能,这是我国控烟最大的障碍之一。当务之急是改换控烟履约机制,把国家烟草专卖局从履约小组中请出去。此外,烟草业的政企分离也很迫切,尤其在控烟的问题上。”国家控烟办主任杨功焕此前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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