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6月份,我们又新增地理标志商标138件,天津的潮白和鲫鱼等一批新的地理标志商标获准注册,其中山东省以22件名列榜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TRIPS协议对地理标志的定义:“地理标志是指证明某一产品来源于某一成员国或某一地区或该地区内的某一地点的标志。该产品的某些特定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在本质上可归因于该地理来源”。
地理标志的基本特征有三点:1、标明了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来源(即原产地的地理位置);2、该商品或服务具有独特品质、声誉或其他特点; 3、该品质或特点本质上可归因于其特殊的地理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