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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落入数字陷阱 300万专利多少是"垃圾"?

时间:2010-03-22 19:33 中国经济周刊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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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申请总量已突破300万件,数量升为世界第一,“为中国专利事业的发展树立了一个新的里程碑”;但与此同时,“问题专利”和“垃圾专利”也越来越受到关注,甚至有人认为,其数量之多可能占到了所有授权专利的50%,甚至80%以上 报道 2006年6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布,中国专利申请总量突破300万件,“为中国专利事业的发展树立了一个新的里程碑”。 然而与预料相反的是,这一消息似乎并未得到更多的关注。而已长达两年之久的“万艾可”纠纷案倒是始终吸引着各方的眼球:这场纠纷的主角已经从辉瑞与国内12厂家联盟变成了辉瑞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复审委”)。 这已不是复审委第一次站在被告席上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马来客曾透露,仅2002年,北京市一中院审理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案件就达161起,而去年这一数字已达265件。 专利有效性遭到质疑,是复审委屡次站上被告席的最大因由。 近年来,随着自主创新的意识渐强及相关政策的不断出台,国内商标注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一跃而上,很快登上世界第一的位置。但是,核心专利缺失及专利转化率低等问题都使得外界开始质疑,300万专利到底多少真正有效? “问题专利”和“垃圾专利”有多少——80%还是1% 去年,一桩“竹地毯”官司把竹乡浙江安吉众多生产者告上了法庭,令他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世代沿用的编制技术,怎么就忽然把连云港一家公司给“侵权”了。虽然复审委最终作出的审查宣告,原告—连云港某公司的“竹地毯”外观设计专利权全部无效。但这一官司不仅让原告为“维权”而身陷纠纷漩涡,也让安吉的生产商因官司而丧失大量的订单,可谓两败俱伤。 而近期,第98届广交会上轰动一时的数十家玩具老板紧急抢救十二生肖外观设计的案例,更是将专利有效性的质疑推上了高峰。在他们看来,十二生肖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怎么可以被一家企业申请当作外观设计专利呢? “中国的面条是否也该向意大利通心粉收专利费呢?”面对上述种种看似可笑的专利纠纷,有网友这样讽刺。 而随着无效专利案的频发,一个非官方的词语—“垃圾专利”也开始在坊间流行。 “目前我国‘问题专利’和‘垃圾专利’占所有授权专利的80%以上。”去年11月,在粤闽沿海城市保护知识产权协作会议暨专利执法研讨会上,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杨金琪道出这样一番话。 一石激起千层浪,“垃圾专利”迅速引来各方质疑,并且出现“50%”及“80%”等不同版本。 “‘我国垃圾专利比重超过50%’这样的消息,是严重违背事实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对此正式回应说。 据复审委7月27日向《中国经济周刊》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复审委受理无效专利申请总计2087件,相较于2004年增长9.6%,占当年专利申请受理量不到1%。 “这个比例较于专利申请量的增速来说应当并不高。”复审委副主任李永红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个比率与美国、欧盟的数字也较接近。 “不能将被请求无效的专利中请求成立的(即被无效的)比例,作为‘垃圾专利’的比例。” 田力普说。 他表示。被宣告无效的专利中有一大部分属于“问题专利”,不能简单地将“问题专利”等同于“垃圾专利”,二者有本质区别。 “我不同意‘垃圾专利’这一说法,虽然有企业滥用专利,但是这只是个别现象。”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张文日前也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企业与知识产权部门——谁是“垃圾”制造者? “既然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专利了,那就应该保证这个专利是有效的,现在复审委又把它推翻,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对于无效专利问题,一位业内人士这样反问道。 和这位业内人士一样,在总结所谓“无效专利”、“垃圾专利”泛滥时,很多人将第一板子就打到了专利授权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头上,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专利申请时没有严格把关,才导致大量“垃圾专利”产生。 从网友关于“垃圾专利”的判断来看,很重要的一个标准是指没有任何创新内容的专利,这些所谓的“垃圾专利”主要集中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两个领域。 “究其原因,‘垃圾专利’的出现是因为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申请前已是公知公用的东西,当事人将很多年前人们就已经司空见惯的东西拿来申请专利。”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曾柳权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此前,广州市知识产权局法规处副处长李大文也表示,明知已经公开的东西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然后再作为自己的武器打击竞争对手的行为,实际上是滥用专利权的一种表现。一些专利权人恶意申请专利授权,然后在各地提起多项诉讼,以图在诉讼中拖垮竞争对手、索取高额权利金或者牟取商业利益。 但曾柳权也认为,无效专利产生的原因也和部分专利准入门槛低有关。 根据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申请授权需要进行实质审查,而对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授权并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也就是说只要申请不违反专利法的排除性规定,审查机关就必须授权。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不仅是我国,而且是许多国家都通行的做法。采用这一做法的原因主要是从节约社会成本的角度考虑的,”田力普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创造高度有限,投入的开发成本也不多,申请的数量较大,如果全部都要进行实质审查,将会花费巨大的社会公共资源。” 无效专利“批发”与浪费公共资源——天平的两端? 国家知识产权局一位官员也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虽然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在大批量招收审查员,但还是有大量审查工作要进行,工作压力很大,现在审查的专利申请基本上都是上一年申报的。此外,从现实的角度,即便对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进行实审,也不可能穷尽所有情形。所以,“对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进行实审不可能也不可行”。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从事审查工作的审查人员已达3000多人。 尽管如此,依然有网友批评,现行专利制度在节省行政成本的同时,已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产品质量,导致无效专利“批量生产”。这不仅不利于自主创新,反而给一些不法厂商提供了兴风作浪的空间。而无休止的行政裁决和司法诉讼也浪费了大量公共行政资源,企业、个人的经济活力和创新积极性在内耗中受到打击。 对此,田力普也坦言:“不进行实审,在节约社会公共资源的同时,必然带来良莠不齐的可能性,这是无法避免的。” 事实上,在避免“垃圾专利”产生这一问题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着手应对:启动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准备工作,力求全面解决专利制度中存在的某些突出问题,其中包括改进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和授权方式,完善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制度。 “我们可以考虑设置一个前置程序,类似于实审的方式,对专利涉及到的相关问题进行检索分析,这样一些没有创新价值的专利申请就可以直接拦在门外。”曾柳权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在其设想中,可以由地方专利管理部门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进行初步的判定,由于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很多都是老科技工作者,因而也有很多的经验,不仅可以较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负担,也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对于没有市场潜力的专利则引导申请人不予申请,以减少社会成本。 专利申请落入数字陷阱? 统计数据显示,自1985年中国《专利法》通过开始实施到2000年初,中国专利申请总量首次达到100万件。2004年3月,专利申请总量达到第2个100万件。2006年6月,总量达到第3个100万件。分别用时近15年、4年零3个月、2年零3个月。 通过数字对比不难发现,2000年以后专利申请呈现迅猛增长趋势,并且这种热度还在持续。数据显示,去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种专利申请共476264件,同比增长34.6%。 “这是近20年来最高的增长速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说。在受理的3种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申请超过17万件(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为93485件,同比增长42.1%),实用新型申请为139566件,外观设计申请为163371件。 “不要陷入数字陷阱”,7月23日,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曾柳泉如是说。 事实上,虽然国专利申请总量已经超过300万件,但来自国内的专利申请多以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居多,发明专利数量仅占19.9%,有核心竞争力的发明专利数量则更少,且主要集中在中药、软饮料、食品和汉字输入法等领域。而来自国外的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占86.6%。 统计数据还显示,中国高科技领域中的发明专利,绝大多数来自国外。其中无线电传输、移动通讯、半导体、西药、计算机领域,来自外国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发明专利,分别占93%、91%、85%、69%、60%。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的高端医疗设备、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和光纤制造设备等基本从国外进口。其中中国石化装备的80%,轿车制造装备、数控机床、先进纺织机械、胶印设备的70%都依赖进口。 “众多产业缺乏自主的核心技术,成为我国产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严重制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曾这样坦言。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表示,“现在我国企业的低层次专利申请量太大,战略专利申请太少。中国专利申请必须要从数量型转向质量型,不要把数量作为救命稻草,不要被数量排行榜迷惑。一万株小草顶不上一棵参天大树,必须重视质量。一些明显非专利的东西要堵住,垃圾出来之前就先把它扔进垃圾箱。” “问题专利” 不等于“垃圾专利” 田力普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曾柳权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中国发明专利保护协会委员 哈 斯 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 “问题专利”全球都有 田力普:2003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将“在授予专利权后,保护范围过宽或权利本身仍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专利”定义为问题专利。 “问题专利”不等于“垃圾专利”。“问题专利”在一定程度上对技术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专利的授权要求具有一定的发明高度,但技术的发展总是渐进的,任何新技术的研发都离不开已有技术作为基础,绝大多数不具备授予专利权所需要的创造性等条件的专利申请,都或多或少地公开了新的技术内容,这些技术内容构成了技术发展的阶梯,所以绝非垃圾。 哈斯: 我不赞同“垃圾专利”的称呼,但“问题专利”的确实存在的。其存在也是有一定的原因的。从没有专利意识,到专利申请量突增,显示了创新的积极性。如果因为有部分专利存在问题,就一棍子打死,会打消企业的创新积极性。此外,尽管有部分专利没有很高的价值,但是,这么多专利里,肯定还是有很多有价值的地方,专利的公开也促进了技术进步。如果都从严卡死了,可能真的有价值的也没有了。 这是专利制度发展过程中,必然经过的一个阶段。不仅国内存在,国外也有。 曾柳权:只要达到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就应该授予专利。如果只是因为没有市场前景就不授予专利,那是不合理的。从申请者主观心理来看,有的追求商业利益,有些则是为满足个人的成就感和荣誉感,还有些是长远的战略构想。只要符合法律要求,就可以授权为专利,也不应该说很多专利没价值。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有存在必要 田力普:虽然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中出现了少量的“垃圾专利”,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及其初步审查制度现阶段仍然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规则接轨的知识产权制度,仍然有存在的必要。 一方面,我国许多制造产业位于产业链下游,创新多以外围的、简单的改进技术和再创新为主,这些技术的市场寿命往往十分短暂,因此,发明高度要求低、程序简单、申请费用低廉、获权快捷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制度对于鼓励和保护权利人的创新和利益无疑是必要的。 另一方面,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已成为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形成和拥有知识产权的重要途径,尤其是近年来已成为中小企业有效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 曾柳权:从广州市的情况来看,虽然执法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但整体来看,企业在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时目标是很明确的。通常都与企业的发展相结合,从实际效果来看,也都很好。 哈斯: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的专利,对于很多小企业来说,使他们具备了不同于其他企业的特点,这在很多技术含量不高的产品中,显得尤为重要。他们就是因为自己的不同而取得了市场份额。而对他们不进行实质审查,可以减少社会成本,这也是国内外通行做法。随着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专利水平会逐渐得到提高。 警惕科研经费催生“垃圾专利” 田力普:近几年来,我国地方政府为了鼓励专利申请,相继出台了一些资助政策,这些政策对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全民族的创新积极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这些新出台的政策尚有不完善的地方。 比如,以专利申请数量作为衡量标准,于是少数专利申请人出于投机心理,将现有技术不做任何改进申请了专利,以套取资助,这是出现“垃圾专利”的主观原因。 所以应指导地方政府完善有关的专利费用资助和奖励政策,建议将资助重点集中在那些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发明专利上,这样可以杜绝申请人恶意申请套取资助的现象。 曾柳权:从科技部的相关规定来看,科技项目立项及资金申请有相关知识产权指标,但是专利是哪种形式,并没有局限于发明专利。 地方科技项目,多为应用开发研究,在申请科技立项时通常对结果已有一定预见性,只要有市场前景,一般都能得到扶持,专利形式不一定明确要求。 哈斯:科技经费应该向发明倾斜,不应该只是根据专利申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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