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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要扒国家版权局的“裤子”?

时间:2010-03-22 19:33 信息时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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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国家版权局日前公布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收费标准之后,文化部日前公布了“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项目有关内容。据《新京报》报道,该项目负责人认为,系统所使用的精确计次、点播付费的自主版权交易将使著作权人的收益更加精确和明晰。 从对卡拉OK管理的角度来看,文化部显然找到了一条途径,那就是凭借统一曲库向唱片商或音乐版权人谈音乐版权许可,并从中收取“合理的服务费”这一生财之道。作为管理版权的国家版权局,当然也不会坐视别的部门在自己的管辖领域跑马圈地,他们也找到了另外一条收钱的门路。在文化部所谓的“零成本接入,自愿为原则”的框架之下,收取卡拉OK版权使用费无疑是利用“全国统一曲库”在KTV行业上再扒下一层皮。在诱人的经济利益推动下,长期管理不到位的KTV行业如今一下子在管理权的争夺上变得激烈起来。由于法律界定的模糊和部门割据的行政惯性,文化部可以在管理内容上捞到好处,版权局当然可以在管辖范围上打打算盘。 联想到近日深圳一街道办城管队员扒市城管队员裤子事件,想来也无非是类似文化部和版权局争夺收费权的部门权力割据所致。 在卡拉OK管理上,文化部和版权局所表现出的无疑是赤裸裸的争夺。文化部显然视卡拉OK这个流行文化的代表为自己理所当然的管辖范围。但是文化部有权力收取版权费吗?版权的管理机关是国家版权局,文化部视卡拉OK为私有管辖,就有一种以管理之名,无视国家版权局存在的嫌疑。 事实上,国家版权局下属的两个协会已运作多年,协会根据著作权人的许可,将版权费根据和著作权人的约定汇入各个著作权人的账户里。而文化部显然没有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在卡拉OK管理方面,文化部似乎是在强行扒国家版权局的“裤子”。 对于部门权力割据乱象,仅仅靠行政手段来,而不从立法或者司法程序上规范,估计还会持续不断地上演,这不仅会损害部门本身的权威性,更会导致公众利益的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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