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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保护知识产权是履行国际义务更是中国发展的需要

时间:2010-03-22 19:34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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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既是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更是中国自身发展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需要。”在12日开幕的2006年中欧工商峰会上,温家宝发表了《坚持互利共赢 加强合作创新》的演讲,并做了上述表示。   他说,中国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态度是明确的,决心是坚定的。中国制定了《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加入了主要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同包括欧盟成员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签订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双边协议,建立了对话机制。   温家宝说,中国国务院还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小组,在全国建立了50个知识产权投诉中心,完善机制和强化执法,降低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处罚门槛,加大了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   他表示,“我们希望通过深化‘中欧知识产权对话机制’加强与欧盟的合作。我们也不赞成滥用知识产权协议和规则实施技术垄断的做法。人类的知识应该更好地造福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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