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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快递下月"上书" 要求邮政法草案回到第5稿

时间:2010-03-22 19:35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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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万邦快递副总经理刘和平今天在电话里向本报记者透露,非邮政企业准备11月中上旬赴京上书。“我们希望最新的邮政法草案能够在第五稿的基础上完成。”按照原定计划,上海非邮政企业准备在本月内来京,刘和平表示“我们只是在准备更充分的书面材料,寻找更有力的说理方式。 ”   此前,邮政法8月版草案将邮政专营和普遍服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这份尚未正式公开的草案受到了非邮政企业的强烈质疑。9月下旬,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副司长董超洁、国家邮政局行业管理司司长达瓦等一行6人曾到沪与20家非邮政企业,就第8稿相关事宜举行了4个小时的座谈。但事后非邮政企业均称没有达成任何共识。   “到现在我们还是没有见到第8稿。”刘和平表示,不过他推测“第8稿一定还在修改中。”对于可能会出炉的“第9稿”,他表示,“希望能够回到第5稿,并在其基础上做一定的修改。”   近日,有媒体报道,原计划在9月底相关会议上讨论通过的第8稿已被推迟讨论,这意味着第8稿也将推迟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的审议程序,第9稿出炉的可能性加大。   据了解,第5稿第7条规定“邮政企业经营的快递、物流等竞争性业务,应当与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分业经营,独立核算。”同时还规定,其经营的竞争性业务应依法与其他企业公平竞争,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在第5稿第8条中还指出,合同文本、产品目录、产品说明、期票、汇票等商务往来信件不属于邮政企业专营范围。“遗憾的是从第6稿开始,这些条文都被删除了。”刘和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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