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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品牌之眼传出神

时间:2010-03-22 19:42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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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海洋为什么总是无风三尺浪?企业与产品生生不息之因也。 产品可成品牌。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也是品牌。要使品牌生而健壮、成而长久,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要塑造好品牌的眼睛。 所谓品牌的眼睛,即商标之谓也。商标,是消费者第一眼所见之物。认识品牌,也就从这里开始。商标做得好,不仅能成为企业或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产品的显著标志,而且能成为吸引消费者眼球的动人波秋。个中原因,在于眼能传神。 品牌之眼能传神,关键是传出什么样的神。毫无疑问,要能传出品牌之靓、之优之神,可信、可靠之神。这样的传神之眼,让消费者一见忘不了,越看越想看,从而对这个产品“眼穿当落日,心死著寒灰”,铁了心地要买这个产品、要用这个产品,甚而能生出“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的浓浓情爱眷恋之心。 古人曾有言:“眼,出大貌也。”要突出传神之眼的“大貌”,就要把握好“由”、“深”、“简”“三字经”。 由,即来由、事由、情由。这个由,讲的是原因,说的是来历。品牌商标这个“眼”,不能空穴来风,要有根有源。如,上世纪八十年代,曾有一个风行全国、单品牌产销量在全国2000多个品牌中位居第二的“芒果”牌香烟。这个品牌的商标图案很简单:一个盘子里放着一个黄澄澄的椭圆形的芒果。但这个芒果不是从树上随意摘下的一个普通芒果,而是1968年10月毛主席赠送给这个厂赴京的工人代表的芒果。这样的商标图案之眼,不仅是“心灵的窗户”:渗透着工人阶级对伟大领袖的浓浓感情;而且是心灵的命令:芒果是领袖送的,最珍贵。这就要不断地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让消费者放心、满意,以保证品牌的珍贵性。 深,即深奥、深刻、深切。这种深,不仅要表现从上到下,而且要表现由外到内。毫无疑问,惟深,才能通天下之志,才能引发人们的联想,才能让人举一反三,一咏十叹。譬如,那个被称为“全球化象征”、在世界各地到处可见的“麦当劳”的标志金色拱门,含义就颇深:一是它象征金矿,二是它象征供人避难的处所,三是它又引申为可以歇脚的地方。这种深,不是故作深奥,而是自自然然;不是刻意拔高,而是平平常常。这种深,还如古人所说,是“极未形之理”,不拘一格,敢于创新,同时,又深藏若虚,不露锋芒。 简,即简单、简省、简化。品牌之眼要传出神来,太复杂不行。如果眼睛上架着一层又一层各色各样的玻璃片,是很难传出什么神来的。简,就要简单明了,使人容易理解,就如把一个红钩作为商标的“耐克”品牌那样,虽简简单单,但却是运动员们都希望得到的肯定其成绩的符号。再者,简单虽要明了,但不能是白开水,毫无味道,而应是一杯陈年老酒,醇醇的,浓浓的,芳香透人。这就需要在洞察本质的基础上,以智慧的手段、节省的原则,把有意味的东西从大量无意味的东西中提取出来,同时,不仅去掉毫无意义或意义甚微的细节,而且把剩下的再现形式加以改造,使它更具有意味。这种简单,是从复杂走过来的,如塔之尖、刀之刃那样。 常言道:无论做什么事,一具体就深入。要让品牌之眼传出神来,就是一件具体的事儿。“具,犹办也”,“具,足也”。这就要求在塑造品牌之眼时,不仅要备办,而且要足办。如此,才能使品牌之眼具有神奇之气、神采气度,进而把品牌带入到气韵生动、出于天成、人莫窥其巧者的神品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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