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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查处首例祥云图案侵权行为 商场擅用违法

时间:2010-03-22 19:55 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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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梁剑 通讯员 古月)桂林一家电商场未经授权许可,擅自在广告中使用“祥云”火炬图案,近日,市工商部门通过咨询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对其商场进行了查处。 奥运火炬在桂林市传递期间,一家电器商场擅自大量印发有“祥云”火炬标志图案的印刷品促销广告发放给市民。接群众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对其商场进行了调查。可该商场负责人说:《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祥云”火炬标志图案属于奥林匹克标志,在广告里印“祥云”火炬标志并不侵权。 为此,市工商局马上与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取得联系。 6月底,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复函市工商局,明确指出:“祥云”火炬图案已经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商业性使用“祥云”图案应当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否则就构成侵权。此后,市工商局以该商场未经北京奥组委授权许可,擅自使用“祥云”火炬图案,构成侵权行为,依法将该商场 1万多张印有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祥云”火炬标志图案的印刷品促销广告进行扣缴和销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随着奥运会的临近,不少商家借“奥运热”大打促销牌,其中不乏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奥运标志的广告,广大单位和个人要引起注意,擅自使用奥运标志,工商部门会坚决予以制止和处罚。据了解,这是市工商部门首次对“祥云”火炬图案的侵权行为进行查处。(责任编辑 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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