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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百纳判归张裕6年商标之争尘埃落定

时间:2010-03-22 19:55 食品商务网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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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了6年之久的“解百纳”知识产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严谨的论证与评审之后,发出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裁定中国最早的干红葡萄酒品牌——“解百纳”的商标所有权归属张裕。

    一位商标评审专家表示,左右复审裁决结果的是几份商标注册的关键证据:1937年6月28日,经当时的实业部商标局批准,张裕公司正式注册了解百纳商标,注册证书号为“第33477号”,该文件现存南京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而且,在建国后张裕又先后三次(1959年、1985年和1992年)申请注册并备案,但因种种历史原因未能最终取得解百纳商标。

    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曹中强指出,70年的注册史表明,张裕公司始终将“解百纳”作为一个品牌在使用,有着不可否认的连续性和品牌显著性特征。这在中国民族工业商标史上也是为数不多的例子。

    那么,究竟“解百纳”是不是葡萄原料名称呢?中国园艺学会葡萄与葡萄酒分会告诉记者,我国葡萄品种近千余种,在已正式公布的葡萄品种名录中,包括国家葡萄酒标准(GB15037-2006)和《中国葡萄酒酿酒技术规范》,都没有“解百纳”这个品种。

    北京万慧达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黄义彪从法学角度分析后认为,解百纳不是葡萄品种和品系,因此不能作为葡萄原料的通用名称使用。退一步讲,即使“解百纳”是葡萄原料的名称,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也会因张裕首创并长期使用而具有品牌的显著性特征,就像五粮液、两面针等品牌一样,准予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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