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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东风正劲 音乐维权之树又绽新蕾!

时间:2010-03-22 20:06 中华网娱乐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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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8日)紧随“世界知识产权日”的脚步,今天,来自国家版权主管部门的领导、行业协会的嘉宾以及诸多媒体共同见证了音乐著作权大型宣传活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北京好伦哥餐饮有限公司、好又多管理咨询服务(上海)有限公司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签约仪式和新闻发布会”。这一活动主题是:宣传版权保护;表彰签约单位;倡导行业协会之间加强版权协作。      好伦哥餐饮有限公司(简称“好伦哥”)、好又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好又多”)两家知名大型连锁企业基于对音乐版权的充分尊重而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订播放背景音乐的协议。此次签约同时意味着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合作获得背景音乐许可的经营场所突破5000家,这标志着我国音乐版权事业的发展从此迈上了新台阶。      好伦哥和好又多分别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和台资企业协会的会员单位,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和台资企业协会对此次签约给予了极大的肯定和支持。参加签约仪式的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副秘书长吴瑞玲女士代表行业协会表示:“作为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受益者和重要窗口,各餐饮及娱乐文化单位理应率先遵照国家法律及国际惯例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音乐著作权使用费,为切实维护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贡献出自己的力量。一方面作为先行者,我们对于能够带动起这样的潮流感到自豪;另一方面我们也为有更多的单位行动起来,尊重版权、合法经营的公平环境初具规模感到欣慰。希望今后各个行业协会要求会员单位共同维护版权,树立行业风范。这不仅可加速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步伐,促进我国餐饮及娱乐文化事业的繁荣,同时也会为中国北京办好2008年奥运会提前添上了具有国际意义的重彩浓墨。”      在签约仪式和新闻发布会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屈景明总干事指出:“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加入WTO后承担相应责任的需要,我国的法制建设日益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事业更须尽快与国际社会接轨。但长期以来,由于对法律了解不够,很多商家不知道在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并支付费用,主动申请交费的更是少之又少。此次协议的签署,以及与协会签约合作的音乐表演权的使用单位迄今已达5000家这个喜人的事实,对于其他经营单位、其他行业具有巨大的表率和激励作用。我们希望全国更多的使用单位能为维护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作出贡献,协会也将为此加大工作力度,最大程度地为愿意保护知识产权的单位提供良好的服务,对于那些坚持置道义和责任于不顾的单位,我们也将采取一切必要和可能的手段为音乐著作权人讨回公道。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中国的法律环境,特别是知识产权法律环境日益完善的今天,有各界人士的重视与支持,中国音乐著作权保护事业必将最终赶上国际社会的步伐。”      对于本次签约以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多年来的工作,国家版权局刘杰副司长评价说,本次签约作为“尊重知识产权,树立行业风范”系列宣传活动内容之一,有力地配合了国家版权局的版权发展战略,标志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知名连锁企业的维权合作开始步入良性循环和快速发展的轨道,同时也对推动行业协会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深入开展版权合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参加4月28日签约仪式的有关方面领导和嘉宾还有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先生、国家版权局信息综合处段玉萍处长、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饭店分会郭颖秘书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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