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质量与结构的提升和调整,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启动了第十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公布了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该办法规定:凡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专利,并在评奖当年6月1日前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发明创造水平高,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有效专利均可以申报中国专利奖。
《关于评选第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还对申报要求、申报项目数额分配等做出规定。
据悉,中国专利奖评选每两年举办一次。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负责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