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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2008年工作要点》解读

时间:2010-03-22 20:27 国家知识产权网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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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将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更是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局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做好今年的知识产权工作,十分重要。《国家知识产权局2008年工作要点》(简称《要点》)印发后,各部门积极贯彻执行。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贯彻执行《要点》的情况进行了解读。


  问: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局,进一步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利法律法规体系,不断提升专利工作综合能力,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问:《要点》主要包括那些工作内容?



  答: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要点是:一是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二是进一步加强专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三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工作;四是加强专利审查综合能力建设;五、着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六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七是切实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八是进一步开拓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九是进一步加强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十是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与机关文化建设。



  一、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站在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顶层设计的高度,对当前我国面临的形势和挑战进行了概况,确定了指导方针,明确了战略重点和重大举措,提出到2020年我国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的宏伟目标。



  (一)战略目标。纲要提出了近五年的阶段目标及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国家的战略目标,凝聚了中央和国务院对知识产权的最新科学认识,是对创新型国家内涵的进一步丰富和深化。



  (二)指导方针。《纲要》确定了“激励创造、有效运用、合理保护、科学管理”十六字指导方针。激励创造就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激发人的创造活力和创新潜能,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大量涌现;积极运用就是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市场竞争价值,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法保护就是要在完善立法的基础上,严格高效执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科学管理就是要完善制度、整合资源、协调机制、提高效率。激励创造是基础,积极运用是目的,依法保护是关键,科学管理是保障。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大力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三)战略重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在于制度变革优化,重点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其内涵是:在履行国际义务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机制;在制定经济、社会、文化政策时强化知识产权导向作用。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就是要对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进行合理配置和适应性调整,推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合理协调,政策措施衔接配套。



  (四)专项任务和重点举措。《纲要》从专利、商标、版权等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明确了七大专项任务,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四大运行环节出发确定了九大方面的重点战略举措,高度概括了战略实施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布局。



  问: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在于构建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完善并用好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大量创造和广泛运用。没有知识产权制度,就难以充分激发和保护人们的创造性,没有先进的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将难以实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知识产权制度是维护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公平竞争、合法经营、和谐合作的基本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石,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中之重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是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



  知识产权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创新成果收益,激励创新、加速信息传播,优化市场创新资源。要把在创建过程中所形成的原始创新能力、系统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转变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国家核心竞争力;要使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都必须依靠知识产权制度,都必须依靠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



  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外交外贸领域的重要议题。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进出口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有利于在开放的环境中有效吸纳利用国际创新资源。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是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的大事。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



  问:为何要广泛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答: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第一次从战略的高度全面谋划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是改革开放以来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在过去的30年间,知识产权事业虽然取得长足进步,但是我们同时看到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不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淡薄,因此,在《纲要》颁布之际亟需通过宣传工作,提高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促进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工作。在宣传工作中应建立以有关国家机关为主导、新闻媒体为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



  问:如何制定并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工作计划?



  答:根据《纲要》确定的目标、战略重点和任务,研究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阶段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滚动实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适时调整,动态推进。实施工作方案可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在宏观层面,以优化知识产权制度为重点,加强体制、法规、政策的配套,通过市场导向作用,促进我国丰富的人力资源转变成智力资源成果,通过我国巨大的市场引力吸纳全世界的创新资源。在中观层面,做好地区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工作,既要突出地区和行业特色,又能实现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体制的有效衔接。在微观层面,企事业单位应综合运用知识产权,采取合理的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个人与知识产权也密不可分,非职务发明是我国发明创造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尊重个人的创新成果,培养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专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答: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解决我国专利制度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更有效地发挥专利制度促进我国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新要求,2005年初,国家知识产权局着手进行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准备工作。此后经历了课题研究、初稿讨论、公开征求国内外意见、召开座谈会、国内外调研和考察等阶段, 2006年12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最终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审议。



  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工作于2007年2月正式启动,前期共设置研究课题16个,同年10月底全部结题。2007年12月和2008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分两个阶段召开了由课题组负责人和研究人员参加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研究课题报告讨论会,并根据不同议题,邀请了来自不同部门的专家学者和专利实务人员,与课题组代表就研究报告中涉及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目前进展如何?下阶段有哪些主要安排?



  答:经过2007年对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征求意见、研究和讨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2008年3月形成修改稿再次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对搜集到的反馈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和整理,随后将对送审稿条文再次作出调整。



  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方案现正处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内部讨论与起草过程中,预计将于今年年内对外公布征求意见稿。草案公布后,我们将以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多种形式公开向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成熟时上报国务院审议。



  问:此次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送审稿和国务院法制办对送审稿的修改,此次专利法修改的建议条款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第一,根据现实需要对专利法的立法宗旨做了适当修改;第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举措方面考虑,包括取消对涉外代理机构指定,也包括增加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传播专利信息职责方面的规定;第三,明确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和管理方面的规定,完善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审批程序;第四,在专利权的授予标准方面,建议采用绝对新颖性标准,增加对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保护以及来源披露要求的规定;第五,进一步完善外观设计制度,严格限定外观设计的授权范围,提高授权的实质性条件,建立关联外观设计的合案申请以及外观设计检索报告制度等;第六,加强对专利的保护,细化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增加诉前证据保全措施等;第七,增加针对维护公共权益和制止知识产权滥用方面的条款,包括完善强制许可制度,增加现有技术抗辩和制止恶意诉讼等方面的补充规定。



  问:专利法修订草案将于何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大常委会修改法律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专利法修订草案已经列入了《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



  专利法属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专利法的修改应当经过以下程序:



  (1)由国务院审议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专利法的法律案。



  (2)法律案被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后,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3)法律委员会将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



  (4)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提交或表决前都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三、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工作



  问:编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意义



  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和科技进步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作用的发挥。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国家核心竞争力越来越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能力,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拥有、运用能力。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必须更加辩证、理性地面对国际形势,科学、系统地规划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方向、策略和道路。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知识产权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知识产权事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知识产权工作还存在行政管理机构分散、知识产权区域发展严重不平衡等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就必须站在国家层面,深入研究,完善规划的顶层设计、优化知识产权资源配置、统筹谋划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出台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是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全面协调、科学发展的需要,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是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问:公众可以获得哪些专利统计分析资料?



  答: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专利统计分析资料主要有三种:专利统计年报、专利统计月报和专利统计简报。专利统计年报每年上半年编制,六月出版,公布上一年度专利统计数据,主要包括申请量、授权量、有效专利量等统计指标,并对地域、申请人类型等维度进行划分;专利统计月报每月上旬编制,中旬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http://www.sipo.gov.cn/sipo/ghfzs/),主要包括上一月度的专利统计数据;专利统计简报不定期出版,主要是对国内外专利宏观形势和热点问题的分析,也公布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此外,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年报、中国知识产权年鉴等刊物中也有部分专利统计数据。



  问:专利统计指标体系将做哪些改进和完善?



  答:2006年以前,专利统计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申请量和授权量,存在着“重数量指标而轻质量指标,重地理分布而轻行业分布”的不足。2007年,有效专利量作为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首次被引入我国的专利统计指标体系。今后,还将逐渐增加有效专利的时间分布、行业分布等指标,充实专利指标体系。并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评价区域专利发展水平的综合性指标,充分论证后适时推出,以引导和推动我国专利事业的发展,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四、加强专利审查综合能力建设



  问:《要点》在完善专利审查工作机制方面有什么思路和措施?



  答:《要点》从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的角度,通过全面推行并不断完善专利审查四联动工作机制来促进专利审查工作机制的完善。



  专利审查四联动机制是指与专利审查有关的标准制定、质量控制、业务培训和学术研究四个方面有机整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在联动体系中,各个联动环节按照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参与联动、协调,促使与专利审查相关的各项工作协调运转,保障全局整体审查工作按照统一的标准、原则和政策方向齐力推进,从而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为专利审查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支撑,保障专利审查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2007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制定并发布了《专利审查工作联动办法》,成立了联动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了联动工作内容和形式,确立了联动工作渠道。目前专利审查四联动工作机制正在有效运行中。



  问:《要点》在强化专利审查质量管理方面有什么思路和措施?



  答:《要点》立足于审查质量管理机制的系统化和科学化,致力于全面运行并健全完善覆盖全流程的审查质量管理与评价体系。



  一是在局部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基本完成了审查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初步形成了全范围、全流程、多层次的审查质量评价体系;二是推动专利审查质量控制模式由审查质量过程控制转向审查质量的过程控制与审查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模式;三是开始运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质量评价体系,发明专利申请的实审质量控制由形式质量为主转为既注重实体质量、又兼顾形式质量;四是建立渠道畅通、内部反馈与外部反馈有机结合的全方位质量反馈体系;五是建设审查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为审查质量管理和评价体系的运行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六是加强质检队伍建设,成立能够满足一定抽样量的质量检查组。2008年,质量检查组的力量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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