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2008中国商标年会”在河北香河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出席了会议开幕式,并在“实施品牌战略,打造驰名商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高峰论坛”上发表演讲。 奚晓明在讲话中指出,新近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这既是对人民法院包括商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大成就的充分肯定,又是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对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定位、新要求和新期待。 在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方面,奚晓明说,人民法院注意准确理解立法意图,确立了驰名商标事实认定、个案认定、被动认定、因需认定等司法原则。并通过明确驰名商标的认定范围,完善认定标准,完善举证责任,明确法律保护要件等,不断完善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制度。 奚晓明强调,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贯彻落实以及商标法制的进一步健全,人民法院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保护商标权的主导作用,为建立创新型国家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