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2008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继续加大对涉外商标的保护力度,共查处涉外商标违法案件11142件,比上年增加822件,增长7.97%,在查处的商标违法案件中的比重比上年略有下降,占查处商标违法案件的19.67%。
全国各级工商机关以服装、化妆品等商品类别上的涉外商标为重点,定期对商场、涉外商标商品专卖店、商品批发零售市场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侵犯涉外商标权益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涉外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改善了投资环境,提升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
从案件结构看,查处的涉外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继续占据涉外商标案件的主体地位。各地共查处涉外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0944件,比上年增加796件,同比增长7.84%,占涉外商标案件的98.22%;涉外商标一般违法案件198件,比上年增加26件,同比增长15.12%,占涉外商标案件的1.78%,比上年增长0.11个百分点。
从地区情况看,查处涉外商标案件数最多的前五名地区继续保持不变,其中广东超过上海跃居第二位。具体情况如下:浙江省3091件,占涉外商标案件总数的27.74%;广东省2484件,占涉外商标案件总数的22.29%;上海市2113件,占涉外商标案件总数的18.96%;福建省1272件,占涉外商标案件总数的11.42%;北京市770件,占涉外商标案件总数的6.91%。这五个省市查处的涉外商标案件数共计9730件,占涉外商标案件总数的87.33%,比上年的86.65%增长0.6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