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丹”到处有,“狐狸”满山走,“老爷”被偷车,“鳄鱼”全国游……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企业名称在经济生活的作用及价值日益显现,知名字号由于它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已成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但许多问题随之产生,“搭便车”、“傍名牌”现象日趋严重,且从服装、食品等日用商品蔓延到电动车、建材市场等领域。
今天是知识产权保护日。今年市人代会上第26号和第27号议案都与知识产权相关。目前,市人大财经委已提出审议结果报告。
“知名字号企业的发展亟须有效的法律保障。”杜贵根等11位代表在今年市两会上递交了《上海知名字号保护和发展若干规定》的议案。代表们认为,应以立法形式对现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进行创新,在全国性的立法尚未出台前,上海可率先在现行法律框架内通过地方立法,建立起较为完善、科学的知名字号保护体系。
杜贵根等11位代表关注的另一份议案涉及“商标”。“商标,特别是驰名、著名商标反映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代表们认为,培育著名商标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形成以服务型经济为主体的产业结构的需要,有利于企业增强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代表们建议抓紧著名商标立法工作。
对此,市人大财经委认为,加强著名商标和知名字号保护,对于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对于服务企业、促进增长、扩大消费也具有积极意义。
据悉,市人大常委会已将《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和《上海市知名字号保护和发展若干规定》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尽快启动立法调研,起草法规草案,待条件成熟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入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