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正式印发。
该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主线,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方案规定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完善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加快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实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宣传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七大重点任务。方案提出了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增加,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工作支撑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等五项创建目标。方案强调了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扶持和投入、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四大保障措施。
临沂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市科技局、文化出版局、教育局、发改委、工商局、公安局、司法局、外经贸局、质监局、人事局、财政局、信息产业局、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临沂海关等25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临沂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督查与考核,以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杨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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