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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士泰等四人被捕 律师称力拓公司也涉嫌犯罪

时间:2010-03-22 20:57 人民网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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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8月14日电(记者 刘然)日前,上海市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胡士泰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一事件引起了媒体及网友的普遍关注。这起案件是否属于典型的商业秘密犯罪案?胡士泰等嫌疑人可能会有怎样的一个判决结果?本网知识产权频道第一时间采访了从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二十逾年的资深律师朱妙春,就网友关心的问题做出了专业的解答。

  力拓公司在此案中也涉嫌单位犯罪

  朱律师表示,从媒体披露的案情看来,力拓案是一起比较典型的商业秘密犯罪案件。胡士泰等四名犯罪嫌疑人涉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中国几大钢铁企业的经营信息,如果这些经营信息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那么极有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同时,朱律师还特意提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明知是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但仍加以使用的,也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力拓公司在此案中也涉嫌犯罪,属于单位犯罪的情形。

   力拓案判决结果暂时无法估计

   据《环球时报》报道,“力拓案”已经让中国损失7000亿元人民币,然而根据商业秘密罪的相关规定,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那么力拓案中的嫌疑人如果罪名成立,将会被判处什么样的刑罚?朱律师认为由于案情还有发展的可能,结果现在很难估计。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相关规定,案件中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特别严重后果”,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同时,朱律师也表示,这只是力拓案的开端,随着侦查机关调查的深入,可能还有其他犯罪事实出现从而构成其他犯罪,所以结果暂时无法估计。(刘然)

                                                                                          (责任编辑:未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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