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一方”和“方一仁”都要注册

时间:2010-03-22 21:38 互联网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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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一方”是按照牌匾原样进行拍摄后注册的,“方一仁”也已经在申报注册商标的过程中   
     本报12月29日头版刊登了《“仁一方”等9件商标被认定为台州市著名商标》一文,连日来,本报编辑部接到多个读者电话,对“仁一方”这个商标产生疑惑,认为应该是“方一仁”。记者昨天为此特地采访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阮世洲。
     阮世洲解释,为了保护老字号的商标,市医药有限公司特地将“仁一方”和“方一仁”商标都进行注册。“仁一方”商标是按照牌匾原样进行拍摄后注册的,包括字体都是一样的,看似“仁一方”,但读的话,应该按照传统老字号的“方一仁”来读。
     “仁一方”商标早在前几年就已经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为注册商标了。而“方一仁”这个商标也已经在申报注册商标的过程中,但目前还没有批下来,估计明年将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为注册商标。
     阮世洲说,我市企业的商标,在被核准为注册商标之后,要再经过2年,才可以进行 “台州市著名商标”的申报。如今,“仁一方”这个注册商标已经是台州市著名商标。
     之所以出现 “仁一方”和“方一仁”两个商标,是为了对企业商标进行全方位保护,就好像“娃哈哈”和“哈哈娃”一样,都要进行注册,方便企业保护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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