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特色产品链条不断延伸

时间:2010-03-22 21:49 中国质量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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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湖北省共有8个产品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位居全国第一。全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数因此达到38个,上升至全国前三名。

  湖北是我国的农业大省,素有“湖广熟,天下足”的美称。粮食、棉花、油料等主要农产品(15.43,-0.18,-1.15%)产量居全国前列。截至2008年,该省已有京山桥米、利川黄莲、利川莼菜、恩施紫油厚朴等30个产品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09年,该省质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普查,认定全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资源总数达到300多个,是我国地理标志资源丰富的省份之一。为保护好地方特色资源,湖北省质监局提出了一种全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思路,即“提升价值———把资源优势变为市场优势;因势利导———把自然经济变为规模经济;延伸链条———把特色产品变为名牌产品”。

  按照这一思路,湖北质监局在具体工作中突出了4个重点:

  一是找准一个切入点。湖北省质监局明确提出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是全省质检部门服务地方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号召全系统发挥职能优势,全力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并制订了详细的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

  二是提出并推行以县市地方政府为主的地理标志保护机制,成立专门的保护机构,统一协调管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相关事宜。据了解,湖北17个市州80多个县市均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掀起了地理标志保护的热潮。如黄冈、孝感两市还分别作出决定,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称号的地方政府奖励10万元。在这些奖励政策的激励下,罗田县政府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截至2009年底,该县已有4个产品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成为“全国地理标志第一县”。

  三是强力推进标准化。近年来,湖北省质监局下大力气抓了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的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宣传贯彻实施,引导企业和农户严格按照地方标准和相关操作规程组织产品的生产与加工,并以点带面,结合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乡镇、示范县市等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了一批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据介绍,仅2008年和2009年,该局制定升级农业地方标准117项,其中,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占1/3。

  四是培植龙头创品牌,即推动龙头企业建设,将地理标志产品打造成品牌农产品,推向市场。据统计,湖北现有38个地理标志产品,而由此建成和引进的龙头加工企业就达50多家。比如全省第一个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京山桥米”,以龙头企业湖北国宝桥米有限公司为核心,与相关科研机构合作,第一个在国内实施稻谷“不落地”工程,即在种植、收割、运输、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全部实现机械化操作,并在全县筛选、整合了6家有实力的大米加工企业,投资1亿多元打造了全新的桥米加工园,稻米年加工能力达到36万吨,销售收入超过10个亿。从而实现了规模生产、规模经营、规模发展,更取得了良好的规模效益。

  据悉,湖北省质监局站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紧紧围绕发展地方经济,扶持地方支柱产业,保护地方自主知识产权,通过宣传发动、政策引导、组织申报、参与评审等方式,大力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做法,得到了充分肯定。在2009年的全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会议上,湖北质监局作为4个经验交流的省份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杨 溢 宋军杰  张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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