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2002年第1号主席令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经广西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自治区工商局近日认定了132件注册商标为广西著名商标,有效期自2009年12月至2012年12月。广西贺州市的三家企业的三件商标名列其中。
此次贺州市获得“广西著名商标”殊荣的分别是广西灵峰药业有限公司的“貞一”及图商标(金鸡胶囊、金鸡片)、广西贺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賀江”及图商标(漂白硫酸盐木浆)和贺州嘉宝食品有限公司的“JIABAO”及图商标(水果罐头、肉罐头)。 (李世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