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网讯)宗庆后分析,恶意抢注知名商标的目的不外乎两个:一是靠“傍名牌”来赢利;二是“待价而沽”,抢注后再通过转让来获利,“娃哈哈集团现在每年为防止商标抢注付出的费用高达数十万元”。
目前,虽然商标法赋予权利人提出异议的权利,但由于商标法对驰名、著名商标并不主动进行跨类保护,而驰名、著名商标的权利人一般不可能花巨额资金对其每个商标在不同的类别上进行注册保护,这就给一些不法分子跨类抢注以可趁之机。
“日益增长的商标抢注案件让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陷入了与日俱增的商标异议或诉讼案件的泥潭,浪费了十分有限的行政和司法资源。这种状况如果不尽早改变,对尚处于发展、壮大阶段的中国民族品牌企业将会十分不利,中国的知名品牌除了要应对国际巨头的激烈竞争之外,还要应对这些抢注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常常疲于应付。”
宗庆后建议,有必要通过立法扩大驰名商标保护的范围,针对不法分子抢注行为采取更有力的制裁措施,“可以考虑在商标法及相应的实施条例的修订过程中要,将导致与他人驰、著名商标混淆或淡化的跨类抢注或将他人商标抢注作为商号使用的行为列入禁止的范围。民事上,对于抢注者要规定承担数倍于异议费用的赔偿金,以震慑这类抢注行为。”
“我更期望司法机关能依法从严打击此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加大对民族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宗庆后说。
宗庆后分析,恶意抢注知名商标的目的不外乎两个:一是靠“傍名牌”来赢利;二是“待价而沽”,抢注后再通过转让来获利,“娃哈哈集团现在每年为防止商标抢注付出的费用高达数十万元”。
目前,虽然商标法赋予权利人提出异议的权利,但由于商标法对驰名、著名商标并不主动进行跨类保护,而驰名、著名商标的权利人一般不可能花巨额资金对其每个商标在不同的类别上进行注册保护,这就给一些不法分子跨类抢注以可趁之机。
“日益增长的商标抢注案件让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陷入了与日俱增的商标异议或诉讼案件的泥潭,浪费了十分有限的行政和司法资源。这种状况如果不尽早改变,对尚处于发展、壮大阶段的中国民族品牌企业将会十分不利,中国的知名品牌除了要应对国际巨头的激烈竞争之外,还要应对这些抢注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常常疲于应付。”
宗庆后建议,有必要通过立法扩大驰名商标保护的范围,针对不法分子抢注行为采取更有力的制裁措施,“可以考虑在商标法及相应的实施条例的修订过程中要,将导致与他人驰、著名商标混淆或淡化的跨类抢注或将他人商标抢注作为商号使用的行为列入禁止的范围。民事上,对于抢注者要规定承担数倍于异议费用的赔偿金,以震慑这类抢注行为。”
“我更期望司法机关能依法从严打击此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加大对民族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宗庆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