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傍"着走的企业,适时创立自己的品牌,才是明智之举。
从"创业"到"创新",一字之差,却是两个境界。"创业"可以"傍"着,"创新"则恰恰"傍"不得。
对于继续"傍"着的企业,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另一方面,更要引导创新。
[作者:一尺雪] 近日,广东“好太太”与中山“好太太”因为商标和商号的关系,引发了“傍名牌”和“不正当竞争”的争论。事实究竟怎样,姑且不谈,笔者先谈谈这个“傍”字。
《木兰辞》中有句话:“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花木兰女扮男装,为的是代父从军,保家卫国,而中小企业“傍”名牌,为的是求生存,谋发展。这目的虽不一样,但是结果是一样的——“不辨雄雌”。
不过,大家都知道,最终,花木兰还是“脱我战时袍,著我旧时裳,当窗理云鬓,对镜帖花黄”。这叫做还英雄本色,让那些不辨雄雌的家伙“皆惊忙”。可见,花木兰傍着“雄兔”走了十二年,傍着傍着,最终还是欢喜露出真面目了。对于“傍”着走的企业而言,无论欢不欢喜,最终也都还是要露出真面目的。别忘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更何况,被“傍”的雄兔虽然“脚扑朔”,但是,“眼”却不“迷离”,无时无刻不在一旁虎视眈眈地盯着。
话又说回来,从中国现实的环境来说,在中小企业创业初期,面临着资金、技术、人才等的诸多压力,为了让企业能够迅速打开局面,“傍”一“傍”,或许问题也不大。回头看看,广东、浙江许多企业在最初创业时都“傍”过。比如说,贴牌生产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傍”。
但是,学走路的孩子,不能永远在父母的牵引下前进,终究还是要迈出自己的步伐。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越来越大的今时今日,如果,企业不主动摆脱“傍”的状态,也很可能因为“雄兔”“发飙”,不让你“傍”了。到那个时候,企业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应对“雄兔”,还要面临舆论压力对于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若被迫改名,则意味着公司辛苦耕耘多年的市场将被迫放弃,实在可惜。
对于“傍”着走的企业,适时创立自己的品牌,才是明智之举。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寄语中山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其中两个适宜是和“创”有关——“适宜创业”、“适宜创新”。从“创业”到“创新”,一字之差,却是两个境界。“创业”可以“傍”着,“创新”则恰恰“傍”不得。民营企业发达的中山早已走过了“傍”的时代,中山实施的名牌战略也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自创品牌。
因此,对于继续“傍”着的企业,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另一方面,更要引导创新。管理部门基于地方保护主义的思想上,睁一只眼,避一只眼,对于企业而言,不是帮,而是害,正如俗话所说:“慈母多败儿”。(责任编辑 依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