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一公司拥有福建省著名商标,去年该公司扩大产品种类,打算申请增加商标使用的商品时才发现,其新增的商品种类已被外地一家公司抢先注册了相同的商标,新产品不能使用原有注册商标。因此,该公司打算使用新商标,放弃延续申请原有省著名商标。
了解情况后,同安区工商局为该公司分析了放弃延续申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最终该公司提出了省著名商标延续的申请。工商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不能只顾抓生产,而忽视做好商标扩大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