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驰名商标者可得奖金50万

时间:2010-04-08 17:55 焦作日报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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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焦作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商标发展战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集中力量培育、扶持、壮大一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我市经济综合实力。

  按照这个《意见》,我市将在企业中广泛开展“重商标、创品牌”活动,力争3~5年,使全市企业注册商标达到6000件。其中,全市知名商标250件以上,全省著名商标100多件以上,全国驰名商标5件以上。

  《意见》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了商标重点培育方向,主要引导“四大怀药”等有产地特色的 “农”字号商标和铝工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煤盐联合化工产业、装备工业等“工”字号商标的注册,以及引导大型批发市场、商业连锁企业、旅游景区等服务商标的注册。

  为了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意见》要求,对申报并认定为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各种费用,依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当年新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著名商标”、“焦作市知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由市政府给予相应荣誉奖励,由受益地财政部门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5000元人民币奖励,奖励资金由市财政负责监督落实到位。同时,市政府对于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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