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品房用太阳能可获补贴

时间:2010-03-22 21:41 互联网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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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启动“金色阳光”六大工程 三年内光能将替代90万吨标准煤

     据北京晨报报道,阳光明媚的好天气,对北京人来说不仅意味着好心情,今后还会跟日常生活起居息息相关。昨天,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解读《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导意见》,“金色阳光”6大工程也随之在京全面启动。新建商品房能拿政府补贴;半数中小学建成利用太阳能的“阳光校园”……这些措施至少能让90万吨煤不用再烧向蓝天。

     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意见》明确了本市太阳能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12年,本市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和发电能力将分别达到1100万平方米和300兆瓦。

  屋顶光伏发电
     连续三年每瓦补贴1元
    《意见》明确,本市宾馆饭店、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公用、商业设施以及北京市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工业厂房中,凡是采用与建筑物结合的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能够获得1元/瓦·年的连续三年补助。

     市能源与经济运行调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英建解释说,这项补贴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则,到2012年12月31日前,前20万千瓦的项目在享受国家一次性20元/瓦的政策补贴的同时,市财政还将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进行补偿。申请项目单体规模应大于50千瓦。

     商品房
     每平米集热器补贴200元
    《意见》规定,新建保障性住房、两限房、普通商品房、公共建筑以及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等建筑,将全面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

     王英建表示,本市鼓励现有建筑进行太阳能热水系统改造,其中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改造的资金由市区两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解决。

     除了经适房和廉租房建设资金由政府财政支出外,新建两限房、普通商品房、公共建筑以及工业企业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也有相应的政策补贴。具体做法是将按照“支持高端、先申先得”的原则,对前100万平方米集热器面积,由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照2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贴,申请项目单体项目规模集热器面积须超过100平方米。

  校园
     半数中小学用上太阳能
     在本市有条件的中小学建设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灯、小型并网光伏发电、太阳能科普教室等工程。到2012年,北京市50%的中小学校全部建设成为“阳光校园”。市属中小学校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解决,区属学校由区政府参照市级学校补助标准给与支持。

  园林
     市属公园全部光能照明
     为给市民夜间游园赏景创造方便,本市将在有条件的公园安装太阳能夜景路灯。到2012年,市属公园和三成的区属公园完成园林阳光夜景工程,所需资金分别由市区财政解决。

     农宅
     光能采暖政府补贴三成
     本市还将在新农村推广太阳能的普及利用。农村节能住宅建设改造如采用太阳能采暖,将由市政府对光能设备按30%给予补贴。此外,在山区农村建设阳光浴室、太阳能杀虫灯、大棚采暖等项目也能获得补贴。

     电站
     建50万千瓦光伏电站
     本市将利用垃圾填埋场护坡、废弃矿山等难以开发的土地,以及综合利用大型农业设施用地等方式,按照特许经营的模式,建设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5万千瓦的大型光伏电站。到2012年,使北京市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超过50万千瓦。政府也将对光能电价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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