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民法院报社要提高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意识,采取切实措施方便法院公告受理并确保法院公告发布规范、透明、高效。第一,要切实改进服务质量,做到规范接待、热情服务。第二,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下发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制作公告,严格按标准收费。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法办[2001]246号文件的要求,提高公告刊登效率。普通公告一般10天至20天之内刊登;加急件5天之内刊登;特急件当日刊登。第三,要切实完善公告查询工作,保证公告查询便捷、高效,确保公告见报后第一时间即可通过《人民法院报》、《人民法院报》电子版和中国法院网或者专门查询电话进行查询。第四,要加大对公告刊登不规范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因公告管理、刊登、查询等引发的投诉,必须迅速查清事实,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查处结果;对于工作质量不高、服务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公告刊登延误,要在接到投诉当日及时查明情况并采取补救措施。
五、进一步规范法院公告统一刊登工作,是人民法院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的一项具体措施。各高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几年来公告刊登的情况,认真落实改进的措施,支持并帮助人民法院报社做好公告刊登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5、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充分运用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杂志做好司法宣传工作的通知
法办[2009]571号
……
四、要高度重视发挥人民法院报在服务审判工作、规范公告送达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的公告管理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2005]72号文件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的公告要由人民法院报统一刊登。实践证明,法院公告在人民法院报统一刊登,对于便利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及时有效查询了解公告,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措施,保证人民法院公告统一在人民法院报刊登,严禁公告送达不规范的行为。
……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