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称,其在2011年6月、9月(银行分三次分期办理了贷款)由丰润区农行贷款5万元,实际一分钱也没花到。2012年2月9日,才刚刚收到村干部给的贷款合同,2月17日又收到了银行卡(惠农卡)。“所建生态大棚没有我家的,专业合作社也没有我家股份。”
在村民们提供给记者的一份注册号为130221NA000106X的 “唐山市丰润区国顺果蔬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中,记者注意到,这个2011年4月6日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任继顺的妻子吴久凤任理事长并出任法定代表人,成员为吴久凤、任继柱(任继顺堂弟)、任丽媛(任继柱女儿)、任丽霞(任继柱女儿)、李素艳(任继柱妻子)、任继才(任继顺大哥)共6人。该出资清单显示,吴久凤认购股金5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5%;其余5名成员分别认购股金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针对村民所说已将任继顺涉嫌骗贷违法犯罪向司法机关予以实名举报、当地公安机关已展开调查的说法,《法人》记者联系丰润县公安局询问是否已有调查结果,丰润县公安局方面答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尚未结案。
任继顺堂弟任继柱:建大棚都是各户贷款
作为贷款农户们反映骗贷一事指向的“核心人物”——村主任任继顺有何说法?
在高各庄村村委会,《法人》记者见到了任继顺及村两委的干部们。
任继顺告诉记者,自己2009年4月担任村主任前办了多年企业,是作为能够带领村民致富的能人被村民选举为村主任的。3年来,新一任村委会修了村道,他本人出资120余万元建了村学校。建蔬菜大棚种植大棚菜是从山东寿光学来的经验,是想利用农行的惠农政策为村民们办点实事。
任继顺的堂弟任继柱对记者说,建大棚都是各户贷款,有的一家建一个,有的一家两个,也有两家合伙建,到目前为止已建成110个,投入使用的有67个。对于记者提出的“是否有贷款户应名贷款却没建蔬菜大棚”、“是否有外村村民在‘国顺生态园’建设或承包蔬菜大棚”问题,任继柱十分肯定的回答“没有”。
河北省农行:不存在所谓“骗贷”问题
2月27日,受指派调查此事的河北省农行办公室工作人员周志强向《法人》记者介绍,河北省农行的领导对高各庄村村民实名举报村主任“骗贷”的问题高度重视,他在今年2月记者来采访前两次到丰润核实情况,根据他的调查结果,不存在所谓“骗贷”的问题。据他掌握的情况是,高各庄村共申请贷款116户,实际贷款115户,总贷款额540万左右。农行丰润支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是严格按照小额贷款相关程序进行的,并无违规之处。
记者质疑贷款户的贷款合同及惠农卡为何直至前不久农行着手调查前才发到贷款户手里?贷款户在既无惠农卡、更无该卡密码的情况下如何偿还贷款利息?贷款利息是否统一由合作社按季归还?周志强表示,有些问题涉及商业运作问题,并不是银行本身所方便了解的。同时,该案已由警方立案办理,最终结论还须以司法机关侦查核实的结果为准。
为此,记者提出,希望得到河北省农行针对该举报信调查核实结果的文字材料,周表示,须向有关领导请示后再予以回复。但截至3月1日上午10时记者发稿时止,并未收到相关文字内容。但据记者辗转得到的消息,中国农业银行 [ 2.71 -0.73% 股吧 研报]总行2月29日已获知《法人》记者调查采访之事,并通过某种渠道告知《法人》记者,农行高度重视,河北分行已派专人对贷款进行了核实,未发现骗贷行为,并称“两会”即将召开,为维护“两会”期间良好的舆论环境,请媒体给予支持。
唐山市丰润区高各庄村民办理农户小额贷款中是否存在“骗贷”行为?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能否依法得到维护?该事件的最终结果如何?《法人》记者将持续关注。
高各庄村贷款户《致河北省农行领导的一封信》
尊敬的省农业银行领导:
感谢你们不远千里,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调查我们贷款的事情。很遗憾,你们远未了解事情的真相,原因如下:
1.使用贷款建蔬菜大棚的是我村——任继顺,提前指使过其——任继柱(其堂弟)、乔有高等多次“教导”我们:如有人问起贷款的事情,就说贷的钱让我们自己花了,大棚是我们自己的。所以2012年2月17日(星期五)当你们用唐山的电话号码,给贷款户打电话询问贷款的情况时,因不知道是省农行调查组,我们有的没接电话;有的回答贷了款了,有大棚;有的说些模棱两可的话,有的明确表示贷的钱自己没见着,大棚不是自己的。贷款富农是好事,为何好多人回答都吞吞吐吐,有意回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