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继续深化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药品、医疗广告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查处在食品广告中宣传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作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在医疗、药品广告中夸大功能、保证治愈率、宣传有效率以及使用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新闻形式、医药咨询服务节(栏)目或专题版块变相发布广告违法行为。省市两级工商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随机暗访,并将暗访结果及时公布。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将2010年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入开展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加大对电视、报纸、广播等大众媒体发布药品广告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网上药品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增加违法广告公布次数,严厉查处一批严重药品违法广告,曝光一批典型违法广告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同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整治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广告监管制度,建立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全面促进广告市场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