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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通报10条严重违法广告

时间:2011-08-23 17:12 新华网 点击: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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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纯天然、把普通食品说成能治病,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向社会通报了新一批10条违法广告。

  这是工商总局今年第二季度对全国部分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的监测抽查,这10条广告属于严重违法的广告,已依法查处。

  这10条广告多使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误导消费者,有的普通食品还宣传治疗作用,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瑞士CC焕颜祛斑精油化妆品”广告,还使用了纯天然制品等绝对化语言;“浪漫香榭丽系列化妆品”广告夸大产品功能;北京海华癫痫病专业医院医疗广告宣传诊疗技术。 (记者 廖爱玲)

  【10条违法广告】

  1、丹神抗骨质增生丸药品广告

  2、乌龙养血胶囊药品广告

  3、益气聪明丸药品广告

  4、浪漫香榭丽系列化妆品广告

  5、瑞士CC焕颜祛斑精油化妆品广告

  6、颐玄虫草全松茶食品广告

  7、金王蜂胶苦瓜软胶囊保健食品广告

  8、国老问肝茶食品广告

  9、同仁修复口服胰岛素保健食品广告

  10、北京海华癫痫病专业医院医疗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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