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网讯)科易网运行至今,走过了将近四个年头,这四年来我们与广大技术人及项目需求方共同成长,努力解决会员遇到的所有问题。很多会员(包括技术方及项目需求方)都有提出对技术侵权方面问题的疑问,对此我网整理了关于侵权问题的一些资料,希望对每个心存疑惑,或正处在侵权困扰中的会员一些提醒及帮助。
对于技术人来说,发现侵权时应如何处理?
1、首先要对侵权进行判定
明确侵权行为的类型: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产品(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是用、进口)、方法发明(使用)、外观设计(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
确定侵权判定的比较对象,进行特征分析;
侵权判定原则:技术特征覆盖原则、等同原则、禁止反悔原则等。
专利权人往往会高估自己的专利权,因此,最好委托专利专家对是否构成专利侵权进行分析,提供法律意见,以确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同时对自己的专利权的专利性进行分析,以确定其有效性。因为专利专家熟悉专利保护法律,又是站在客观的立场上进行分析的,因此,其法律意见比较客观公正,可作为决策时的参考。
2、其次要收集证据
专利权人要收集的证据,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对付专利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可通过专利律师进行调查取证,以求证据完备、有效且不打草惊蛇。
(3)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或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也可以是专利权人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贸易的专利许可费,这几方面均可以作为赔偿计算的依据之一。另外调查取证的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用也可以由败诉方承担。
3、最后确定解决方案
诉前和解或向人民法院诉讼。根据行动的目的及对时间的综合评估,确定具体的解决方案。
对于项目投产方,接到侵权警告函或起诉状应如何应对?
1、判断是否侵权及超过诉讼时效,分析对方证据漏洞;
2、如果侵权成立,分析对方专利权的专利性,及时提出无效宣告;
3、运用抗辩技术:专利权用尽原则、非故意行为、先用权原则、临时过境、实验性使用、个人非营利性使用、滥用专利权、自由公知技术等;
4、均不能奏效则应积极与对方进行和解。
同时,针对维权,建议如下:
1、综合运用多种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
专利、商标、著作权部分界限不清(如外观设计、商品包装及装潢、著作权),可以综合运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可以包容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内容,充分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注意"经营者"界定、"自由竞争"到"公平竞争"。
2、诉讼时间长,程序复杂,明确诉讼目的,重视早期和解。
一个的诉讼程序可能要经过侵权案件一审立案、被告提起无效宣告、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不服进行一审二审、侵权案件一审二审,历时数年,花费巨大,因此要明确诉讼的目的,最好能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
有时,适当暂时放任侵权也可以达到经营战略目标。如微软公司放任对其视窗操作系统的侵权,达到培养用户使用习惯及第三方软件开发商开发基于视窗操作系统的应用软件,从而扩大市场占有率,挤压竞争对手。再者,施乐公司放弃复印机基本专利,容许许多小厂商大量生产,客观上起到推广复印机使用,而自己控制提高复印机质量的技术,最终实现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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