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通渭县的87466户草原牧民,近日将从财政部门领到总额为5531万元的草原生态补助资金。中央财政今年出台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使该县87万亩的禁牧草原和56.04万亩人工草场的生态环境,从此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日前对记者介绍说,按照国务院部署,从今年开始,我国开始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经过努力,到2020年,全面实现草畜平衡,草原生态步入良性循环,牧区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据介绍,我国牧区半牧区县占全国国土面积的40%,是我国主要江河的发源地和水源涵养区,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但同时,牧区草原生态总体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草原畜牧业粗放型增长方式难以为继,牧民收入水平总体偏低,牧区发展仍然面临不少特殊的困难和问题。为此,国家决定一方面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把保护基本草原和保护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另一方面,要积极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落实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制度,促进草原畜牧业由天然放牧向舍饲、半舍饲转变。加强基础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完善草原畜牧业生产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拓宽牧民增收和就业渠道。
按照国务院部署,从2011年起,国家决定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今年,中央财政安排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达136亿元。
中央财政实施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目标是“两保一促进”,即保护草原生态,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禁牧补助。二是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三是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和每户牧民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四是绩效考核奖励。补奖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财政部和农业部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监督,并按照各地草原生态保护效果、地方财政投入、工作进展情况等因素进行绩效考评。中央财政每年安排奖励资金,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省份给予资金奖励,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