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全面推动全民创业加快推进城镇化跨越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海归人员和农民等到城镇自主创业,给予创业者财税信贷支持,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推动全民创业。
《意见》规定,鼓励科技人员到城镇创业,各类产业技术人员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作价金额最高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70%。《意见》支持农村经纪人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开展经营服务,对季节性或临时性从事经纪活动的农村经纪人,免予登记注册;依法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自治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及优惠政策,鼓励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以及城乡新增劳动力到城镇创业。《意见》提出,对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以及城乡新增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费用。
《意见》还鼓励民间资本到城镇投资办企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领域、商贸流通领域、体育基础设施和体育产业领域、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