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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公开征求意见结束 民意呼声能否推进改革

时间:2011-06-02 11:14 未知 点击:我要评论

热门标签: 民意 改革 个税

【中国驰名商标网-讯】人们对个税的高度关注充分表明,越来越多的人对当前收入分配现状感到不满,期望通过个税改革调整收入分配。“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税制。不过,专家指出,要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还需要对现行税制进行“大手术”。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活动于6月1日零时截止。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系统自4月25日启动以来,收到意见23万多条,创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单项立法意见数之最。

公众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参与,一方面表明该项税法与百姓生活关系紧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当前民众纳税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对个税法在发挥收入调节作用方面寄予的巨大期望。

起征点上调仍是焦点

根据修正案草案,此次个税法修正内容主要包括: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所说的起征点,由现在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同时,将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由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有效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此外,还相应调整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

从此前进行的网络调查以及媒体上争论的内容看,对于此次个税法的修改,更多的人还是将焦点集中在3000元起征点是否合理这一环节。毕竟,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说,起征点或者说免除额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每月工资收入的增减。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93年确立以来,曾进行过两次比较重要的改革,均是围绕个税起征点的提高。这无形中就让广大公众形成一种认识:个税法修改主要就是调整起征点。

在这样一种普遍认知下,3000元起征点就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有人认为3000元偏低,应提高到4000元或5000元为宜。但也有专家表示,这一起征点符合当前居民消费支出增长情况,并为今后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留下空间。此外,一些人还对该标准所采用的测算依据以及数据来源的科学性提出了质疑。

能否发挥收入分配调节作用?

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在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分别邀请了11位专家和16位公众代表就草案充分发表意见。这些意见除了争论该不该提高免征额,以及要不要进一步调整税率结构等具体问题,更将关注的重心集中于个税法修改如何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来京参加座谈会的山西省长治市潞安矿业集团长春煤矿工人王垠表示,工人并不是不愿意纳税,而是认为税负过重。他希望做到宽税基、低税率,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征收监管,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作用。他说,目前一些高收入者利用其资源、人脉优势进行合理避税或逃税。如果纳税不公的话,会导致个人所得税削峰弥谷的作用大打折扣,不但不会缩小贫富差距,还会拉大差距。他的意见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低收入群体的利益诉求,即个税调整应强化对高收入者纳税的监管,以维护社会公平。

此外,公众意见中也反映出对个税调整体现地域、家庭差异化的期待。很多网友的建议表示,各个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人均消费支出水平、房价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应当在征收个税时得以体现,差别对待。

人们对个税的高度关注充分表明,越来越多的人对当前收入分配现状感到不满,期望通过个税改革调整收入分配。对此,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我国个人所得税分类计征模式与无差别的宽免扣除制度,使得税基并不能真实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从而导致个税在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功能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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