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围:企业、银行、政府一个也不能少
关于目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的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何志敏认为总体成效并不明显。究其原因,何志敏认为:“一是缺少具有公信力的评估机构;二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信贷业务时过于谨慎;三是政府支持的力度不够;四是贷款投资风险补偿机制没有建立起来。”
“与一般的信贷风险相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还存在法律风险、估值风险、经营风险、处置风险。”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零售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张鑫坦言。张鑫以版权质押融资为例分析,该类融资涉及的“确权风险”就包括版权登记的实质性审查问题、财产权的多样性问题、财产权的可控性问题、质押程序缺陷问题、主动与被动侵权问题、立法层次与执法主体问题;在估值问题上也涉及行业差异与评估视角问题、赢利模式问题、财产权的多样性问题、价值可实现性问题、发行渠道与市场机制问题、版权与股权的关联性问题等,而经营风险上更是错综复杂。
正是这些琐碎的因素,导致现实中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效果欠佳。这些因素都是因为配套措施没有跟进,致使实际操作中无法可依。企业负责人和专家呼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配套措施需要跟进。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杨松堂曾提出,要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还需相关各方的支持。首先,企业要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加强知识产权对企业贡献数据的整体分析,完善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运作;其次,银行要合理设计知识产权质押信贷品种,简化该类贷款流程,举办该类贷款的培训班,利用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具体的工作;最后,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与银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相关政府部门要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并给予政策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玉光也指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很多地方需要完善,他认为:“目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缺乏有效的协同推进机制,未形成政策合力。同时缺少合理的风险保障机制,造成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此外,没有成熟的市场交易机制,质物处置困难。”
李玉光建议,应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知识产权质押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指导和协助融资服务机构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上及时处置质押物。
相关专家均认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要财政、央行、银监、保监、知识产权等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制定管理办法及其扶持政策,优先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010年10月,《华东科技》杂志刊登了一篇署名为高柯《欲大范围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破五大难关》的文章。作者认为,要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至少需要突破以下五大难题:一是以核心技术为依据,围绕保护核心技术的一组知识产权的权利作为质押贷款的质押物,以突破知识产权的形态完整性、边界模糊性和价值不易确定的难点。二是规范知识产权评估的技术规范,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以突破知识产权价值不易评估、不易衡量的难点。三是引入相关领域的专家、业界代表帮助分析、判断知识产权的价值,以突破知识产权的专业性很强、一般机构和人员难以识别其价值的难点。四是政府支持知识产权交易机构拍卖、托收需变卖的质押知识产权,以突破知识产权专属性强、不易变现的难点。五是对企业采用知识产权质押提供一定的资助,以突破知识产权质押环节多、成本高的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