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0436号
案 由:关于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展科技金融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办理
提 案 人:民建中央
主 题 词:金融,知识产权
提案形式:党派提案
内 容: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企业以自己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向银行等贷款机构质押申请融资借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在知识积累、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日益显著的今天,实现科技金融与智力资本高效结合,成为实现经济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重要途径,但由于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实施与变现的特殊性,目前只有极少数银行对部分中小企业提供此项融资便利,而且一般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加保。目前,一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点在于: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权是否可进行质押登记不清楚,欠缺完善的知识产权评估制度;质押贷款存在较大风险,变现的可能性不易预测;银行驾驭知识产权质押的能力不够成熟,对具有无形资产特征的知识产权担保形式缺乏了解;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较少,更缺少具体操作办法。
为此,建议:
1、积极组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基金。面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总量小,以及广大初创期、种子期的小微型科技企业难以利用自主知识产权获得信贷支持的问题,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创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基金,对银行进行补贴和支持,调整银行的风险收益结构,化解较高的风险。从操作办法看,第一,风险基金由地方财政每年定期定量进行拨款组建,逐年累积;第二,风险基金建议由地方科委或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和运营;第三,风险基金主要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银行予以风险补偿;第四,风险基金设定补偿比例,当贷款企业不能按时还款并造成坏账时,基金按照贷款额的一定比例拨付补偿银行的坏账损失,并设置单户的补贴上限。
2、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需要积极培育中介机构,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第一,制定激励政策,鼓励知识产权人才迅速成长;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库,向社会各界提供知识产权专业高效的服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行业自律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交流,发展完整的评估体系和科学评估方法,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做好基础性工作。第二,支持信用担保公司发展,利用担保公司更加熟悉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控制手段更加灵活的特点,促进知识产权担保融资业务开展。第三,不断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形成成熟、流畅、高效的知识产权质押信贷市场的退出机制。
3、科学提升政府、银行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能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离不开政府和银行机构相关能力的提升。第一,利用专项资金,加大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贴息及评估费补贴力度。第二,提升监管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容忍度,指导银行进行区别于大企业的风险分类,合理进行风险计量;针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行差异化计提拨备管理,专款专用,简化贷款呆账核销条件和程序。第三,在产品同质化、运营渠道化、利率市场化、竞争白热化的市场环境下,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应主动变革经营理念,重视知识产权融资创新,提高自身的发展质量和可持续性;第四,商业银行需要切实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体系。
4、完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自身基础。完善中小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融资的自身基础,可以从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储备和运营管理能力等方面入手。第一,在知识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对于知识的控制和垄断成为人类组织竞争的关键。需要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产学研合作创新,通过加大财税政策支持、简化知识产权登记和处置程序等,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扩大知识产权资源储备规模,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可持续性发展。第二,积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培训和咨询。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运营团队和管理人员开展管理培训和咨询服务。发挥社会团体或中介组织作用,大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5、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的培训机制。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一种典型的知识密集型金融产品,推动此类业务的发展,并非一簇而就的突发事件,需要一个累积的过程,特别需要将“学习”(知识溢出)纳入银行和企业运营之中,逐渐形成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区域的土壤。第一,地方科委、金融办可与无形资产评估协会、高等院校以及中介机构合作,建立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专业培训机构,培养各类专业人才,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创新型科技金融产品的发展积累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社会资本。第二,市区级知识产权局可以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为主题的培训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于知识产权融资的认识和运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