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获得高票通过,并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依法保护阶段。”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表示。
保护体系逐步建立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我国劳动人民创造出灿若星河的中华文明:内容丰富的历史故事和神话传说、绚丽多彩的民间美术和手工技艺、婉转优美的民间音乐和戏曲、别具一格的民俗节庆活动……这些中华文化的瑰宝共同构成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深厚资源。
从2005年起,文化部开展了首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各级政府投入普查经费8亿元,参与普查人员50万人次,走访民间艺人115万人次,收集珍贵实物和资料29万件,普查文字记录量达20亿字,录音记录23万小时,拍摄图片477万张,汇编普查资料14万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量近87万项。普查工作不仅认定和抢救了一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而且较为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各地区、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和保护现状。
在通过普查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2006年、2008年和2011年,国务院先后批准公布了三批共1219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同时,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省(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计7109项,地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8186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53776项。我国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初步形成。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从根本上说是对掌握非遗技艺的传承人的保护。2007年至2009年,文化部相继评定并公布了三批共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各省(区、市)也陆续认定与命名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332名。中央财政从2008年起专门资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8000元,从2011年起,对传承人每年资助增加到1万元。
同时,各地也采取了多种措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如建立传承人档案、改善传承人工作环境、为生活困难的传承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传承人授徒传艺、开展传习活动给予扶持等。
传承任重而道远
由于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机械化生产淘汰了传统的手工生产,许多非遗项目逐渐或部分失去了生存和繁荣的土壤。一些非遗项目出现后继无人的现象,面临着“人亡艺绝”的尴尬境地。
而生产性保护的方式给众多手工艺人开拓了一片新的发展空间。传统手工元素与现代产品相结合,能够产生出让人始料未及的商业价值。一些地方通过打造品牌、实行规模化生产等方式,让几近消亡的传统手工艺转化为广受欢迎的文化产品,创造出不俗的经济效益。
山东省嘉祥县的鲁锦就是手工艺人自发采取生产性保护取得成功的例子。从上世纪80年代,一些鲁锦艺人就发现他们生产的产品广受欢迎。如今,在一些产业带头人的引领下,他们开发出一系列鲁锦日用品,有床上用品、毛巾、睡衣、婴儿服装等等,采取连锁经营的方式销往各大中城市,还远销到多个国家和地区。“没想到以前的‘老粗布’如今这么受欢迎,手工织的卖得更贵。”鲁锦传承人赵芳云老人说,“现在村里好多妇女都跟着我学手艺,许多外村妇女听说了也要来跟我拜师呢。”
生产性保护适用于手工技艺类非遗项目,对于许多其他类型的非遗项目来说,更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非遗传承机制。如广东省每年会给予传承人一定的补助用于传习,为了鼓励更多年轻人传承非遗,还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偏远地区的受传人给予一定补助。
非遗文化融入百姓生活
今年春节前夕,由文化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我们的节日——百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迎春展示活动”在北京几家大型商场同时举办。展示活动选取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100个与民众年节文化密切相关的项目,如河北蔚县剪纸、天津杨柳青木版年画、北京灯彩、山西闻喜花馍等,由百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场展示其精湛技艺并销售。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响应,许多工艺品摆出后不久就被抢购一空。
近年来,类似的非遗项目集中展示活动已组织过多次,目的就是让非遗与广大群众近距离接触,呼唤起广大群众对传统文化的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