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独特区位带来工作挑战
北京是我国政治、文化中心,由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是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一审、二审专门管辖法院,特殊的区位给商标审判工作带来特殊的挑战。
北京市高院副院长吉罗洪在座谈会上表示,1985年至2012年,北京法院共受理一审商标民事案件2964件,审结2858件,共受理一审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7896年,审结6793件。1997年至2011年,共受理一审商标刑事案件453件,审结448件。
吉罗洪说,商标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竞争手段之一,其主要功能在于表明商品的来源,对商标权的保护应当注重保障其功能的实现。北京法院在商标司法审判中紧紧把握商标这一本质属性,始终坚持从混淆标准出发确定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确定商标授权确权的界限。商标司法审判已经成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一环,但当前市场环境尚需完善,商标诚信的缺失非常明显,商标权利人的保护需求也日益迫切。因此,商标案件的数量将在未来的一个时期内持续增长,重大敏感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也将越来越多。
吉罗洪表示,北京法院将继续大力贯彻“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司法政策,高效审理各类商标案件。
上海高院:经济重镇成为竞争高地
上海作为近代兴起的我国工商业中心,在旧中国时期就曾经历过一个华洋商标纠纷不断、品牌角逐激烈的时代。新中国成立后,由众多民族品牌代表的上海制造业、商贸服务业曾为我国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品牌战略价值日益凸现,上海再度成为品牌激烈竞争的高地。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立斌在发言时说,从商标法施行至2012年8月,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商标民事案件约2350件,审结约2240件。其中,超过80%的案件是近10年受理和审结的。在受理和审结的一审商标民事案件中,约85%为商标侵权案件,其余为商标权属和商标合同案件。此外,上海法院还审结了大量商标刑事案件,2002年8月至2012年8月,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审商标刑事案件943件,审结894件。
陈立斌说,上海法院审理的商标案件总体上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商标侵权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交织的复杂案件多;二是商标案件中的权利冲突问题愈加复杂;三是商标权人起诉市场管理者和网络交易平台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四是商标权人集中维权案件不断增多;五是涉商标犯罪案件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的比重最大。
江苏高院:经济亮点当成审判重点
江苏作为我国东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近年来关于知识产权的纠纷呈快速增长趋势,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压力相应加大。从1995年率先设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以来,江苏法院实行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已历经16个年头。
江苏高院副院长刘嫒珍说,江苏高院从2006年起就提出“地方经济亮点就是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重点”的工作思路,指导全省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着力服务包括品牌经济在内的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南通中院积极推动“南通家纺市场”由单一的版权保护模式向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相结合的综合立体保护模式发展。苏州虎丘法院协助当地刺绣协会成功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南京中院出台关于2014年第二届夏季青年奥运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意见,对加强保护与青奥会有关的商业性标识作出专门规定。
刘嫒珍表示,当前商标司法保护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加以完善的地方。比如,部分市场经营者将名人姓名、知名商业标识抢注为商标;还有部分经营者不当利用企业名称区域登记制度,恶意将他人知名商标、知名企业名称登记为自身企业字号。这些行为均会引起较多纠纷,希望在商标法第三次修订中进一步严格商标注册的审查标准,增加检索条件,减少争议。
(编辑:edi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