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员 | 登录 | 加入收藏 | 信息发布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 排行榜 申请认定 维权保护 理事会 商标学院 行业信息 品牌视频 品牌论坛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出涉及驰名商标认定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0-03-22 20:40 点击:我要评论

热门标签:

渝高法〔200948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

 

各中级人民法院:

为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法[2009]1关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精神,经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由市第一、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市第二、第三、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受理相关案件。其中,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发生的此类纠纷案件由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市第三、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发生的此类纠纷案件由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市第二、第三、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需要进行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应按上述管辖规定移送市第五或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九年三月六日

    相关新闻
    Copyright 2002-2012 www.21sb.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驰名商标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2691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2005391-3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品牌地理 | 品牌百科 | 招商加盟 | 中华老字号 | 十大品牌 | 品牌导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