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3·15"维权日。
随着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日益成熟,"维权"越来越引起投资者的重视。
自从《公司法》、《证券法》修订以来,证券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方面,最高院先后颁布了相关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方面,最高院则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规定了证券内幕交易纠纷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纠纷两种案由。而公安部、中国证监会试行了《内幕交易认定办法》、《证券市场操纵认定办法》等,《刑法修正案(七)》中还增设了严惩证券、期货交易中的"老鼠仓"行为的条款。这些都为投资者维权奠定了法律基础。
提升投资者的维权意识,作为证券市场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已显得越来越重要。市场越来越大,参与者越来越多且成分越来越复杂,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有必要提醒投资者,在发现各类欺诈案时不忘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ST东碳:重组涉嫌信息违规披露
昨日,ST东碳强势涨停,可股民们还是高兴不起来,因为该公司重组的消息至今仍扑朔迷离。目前,中国证监会成都稽查局已对ST东碳立案调查,调查内容为ST东碳控股股东四川香凤和重组方在2009年签订的托管协议为何没有及时公告。
去年10月19日,ST东碳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后立即引发了一场"暴风雨"。有媒体报道,其实早在当年4月7日,ST东碳控股股东四川香凤就与重组方代表签订了表决权托管协议,8月27日又发生了解除托管协议及授权委托书的事项,但这些信息ST东碳一直藏着,直到重组预案公布时,人们才知道签订了表决权托管协议,而解除信息则更是在2个月后才披露。
自称是ST东碳实际控制人的张涌对媒体解释说,在协议签订后四川香凤就将重组协议交给了ST东碳,而签订托管协议时ST东碳董事办的人在场,从操作程序上来讲,大股东已将信息传达到了ST东碳董事办,至于ST东碳是怎么运作,大股东不能干涉。
目前,证监会正在调查此事。
点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的事件时,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09年3月25日发生的关系到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重要信息,直到当年10月才披露出来。
这藏匿了许久的信息终于见到了阳光,但不知道此时是否已经晚矣,ST东碳的重组如因此而夭折,小股东们估计会欲哭无泪。
*ST远东:涉嫌违规虚构销售业务
昨日,ST远东公告,因未如实披露关联方关系、未如实披露短期投资、虚构销售业务被中国证监会处罚。证监会给予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警告,并处以罚款。
证监会查明,2004年11月,公司子公司北京远东网络安全研究院出资15万设立了北京锦华瑞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但公司未在2004年至2006年年报中如实披露与北京锦华瑞欣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
1999年至2005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常州远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研究院和北京远东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先后在常州、合肥、南京、北京等地5家证券营业部开设10个资金账户进行短期投资,除北京网安外,其他投资均未在年报中如实披露。
2005年公司通过北京研究院、北京网安、远东科技虚构与北京往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技术开发合同和产品销售合同共计7份,虚增上述三家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49万元、406.31万元、310万元,共计965.31万元,导致公司2005年年报虚增利润945.08万元。
证监会拟决定给予公司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给予相关当事人警告和罚款。目前,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陈述和申辩,并要求举行听证会。
点评:这是一起尚未定论的调查,信息披露是每家上市公司应尽的义务,《证券法》对信息披露给予高度关注,也是因为信息的缺失和不对称往往会导致普通股民投资错误,作为投资决策重要的参考依据,财务报表的虚假更是危害至深。如今,ST远东的股民个个都诚惶诚恐,即将举行的听证会和最终的处罚结果,成为未来一段日子心中的不安源。
东阿阿胶:涨价不披露 股票却涨停
今年1月28日,东阿阿胶强势涨停,但就在同一天,其经销商报料阿胶块出厂价上涨20%,公司阿胶系列产品出厂价也将全面上调。股民们开始质疑销售价格的提高作为影响公司业绩的重要因素,公司没有及时披露,小股民们抱怨正是由于信息没有及时披露,就有可能让内幕人士有机可乘,也有人猜疑这是公司与券商勾结操纵股价。
此后,公司才公告,由于国内毛驴的存栏量逐年下降,驴皮资源日趋紧张,导致原料收购价格不断上涨,经相关部门批准公司对阿胶块产品价格上调20%。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将继续加大原料基地的后续投入,由于原料的培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调整价格措施不会导致阿胶产量的大幅提高。同时,公司也面临能源价格上升,市场开发维护费用投入加大等诸多因素,目前尚难估算产品价格调整对公司2010年的利润影响。但在股价涨停板后才出公告,这是设陷阱让投资者吃套。
点评:生产成本上涨,销售价格提高,这本无可厚非,其实公告一下又何妨。公告是为了让股东作出更理智的抉择,这应成为上市公司应尽的义务。别说这不会影响业绩所以没必要披露,股价虽然由包括二级市场在内的多种因素造就,但作为一个对投资者负责任的上市公司,多说一点又有啥呢?
*ST天一:投资者的钱随意被骗走
日前,中国证监会认定,*ST天一虚假披露孟孔冶炼公司股东构成情况和维寨锑矿采矿权、探矿权所有权人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由此,中国证监会责令天一科技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ST天一董事长周达苏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2007年1月23日,*ST天发布对外投资公告,将合作开发贵州省独山县水岩乡维寨锑矿项目,当时公告称"上海祥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恒邦投资有限公司、庄志研、贵州润丰矿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谢辉、张嘉明均为贵州省独山县孟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合计持有贵州省独山县孟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此外,该公告的备查文件中记载:"辛方(指贵州省独山县孟孔冶炼公司)是维寨锑矿(指贵州省独山县水岩乡维寨锑矿)采矿权、探矿权的唯一合法拥有者,已缴纳了足额的款项,拥有处置权。"
经证监会查明,截至2007年1月23日,孟孔冶炼公司的股东为贵州润丰矿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70%)和贵州省独山县孟孔冶炼厂(持股比例30%),并非公告中记载的上海祥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主体(2008年1月8日,独山县孟孔冶炼厂将其持有孟孔冶炼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贵州润丰矿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点评:尽管*ST天一表示,上述投资系张嘉明、谢辉等利用公司迫切希望寻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而编造相关资料欺骗公司。公司已向湖南省平江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报案并立案侦查。但一家上市公司如此容易欺骗,也该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投资者的钱不能就这样随意被骗走了。
蓝色光标:不差钱还融资
今年2月,蓝色光标登陆创业板,围绕着这首家上市的公关公司,质疑一直没有停止过。有股民指出蓝色光标货币资金充裕,根本就"不差钱"。
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和2007年,公司年度资产负债表都没有短期借款,并且公司从2006年至今都没有非流动负债。
2008年,公司账上突然多出一笔3000万元的短期借款。如果剔除这笔借款,在2009年6月30日和2008年12月31日,公司仍有货币资金5656万元和7650万元。有人说这3000万元就是为了上市融资寻找借口。
对于融资的目的,蓝色光标表示将主要投资在全国业务网络扩建项目和业务系统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但有人质疑这与公司已建成的24个业务网点和信息化管理平台有大量重复,根本没有必要。同时公司预备投入的各种音频、DJ设备,也是令人费解的项目预算。一个"不差钱"的公司要登陆创业板,不少人纷纷猜测这是大股东为了谋取更多利益所为。
点评:在一家创业板公司尚未登陆时,股民们就开博质疑公司的融资目的和财务状况,一时间甚至形成了不少财经网站的核心讨论话题,这不得不说中国股民们越来越专业了。
蓝色光标到底差不差钱,这些募集的资金到底能获取多少盈利,这只有日后公司的报表才能解开这些谜团。但有一点是事实,蓝色光标的登陆造就了不少亿万富翁,而这些富翁肯定是高管们。
ST丹化:大额资金划出股东竟不知
2003年至2006年期间,丹化股份向其关联方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华纶纺织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大笔资金,共涉及金额15.1亿元。上述资金划转均没有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也未及时披露。
此外,2003年公司年报中披露银行存款余额为3.65亿元,其他货币资金为1.93亿元。经调查核实,其中虚假的银行存款金额为2.05亿元,虚假的其他货币资金1亿元。2004年公司年报中披露银行存款余额为4.9亿元,经调查核实,其中虚假的银行存款金额为4.79亿元。
今年2月,中国证监会向该公司开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陈年旧账终于得到清算。由于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且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有关主管人员梁健及其余当事人处以30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罚款。
点评:2006年的账到了今年终于得到了清算,虽然时间有些久远,但好歹也算让上市公司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连银行存款金额都要作假的企业,还有什么诚信可言,投资这样的公司难免让人血本无归。
该公司股票已于2008年4月暂停上市,其暂停上市前股价为4.64元。